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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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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办〔2018〕21号
2018年7月21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办〔2018〕21号

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各事业单位:

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2018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1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政府绩效管理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政府绩效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党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绩效管理,确保全年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为底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统筹推进部机关司局绩效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不断健全抓落实、抓成效的长效机制,推进2018年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稳中向好,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机关司局和事业单位绩效管理

(一)实施范围

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范围包括:所有农业农村部机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绩效管理仅涵盖院机关,对其下属机构的绩效管理由“三院”自行开展。

(二)工作内容

1.计划任务。绩效计划任务书的内容主要是分解到各司局单位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体现各司局单位核心职能的工作等。以下内容各司局单位务必列入本年度绩效计划任务书: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1号文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有关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我部1号文件提出的“74条”、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我部扶贫及援疆援藏工作、为农民和部系统干部职工办实事(分别详见督查通知〔2018〕1、2、8、3号,督办通知〔2018〕3号,农办计〔2018〕15号,农办办〔2018〕11、12号)等相关重点工作。

2.指标体系。各司局单位将绩效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全部细化为绩效指标,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做到能量化、能考核。各牵头司局单位要将所负责工作列入本司局单位绩效管理指标,有明确工作任务的参与司局和单位也要设立相应指标。

除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外,各司局单位还应全面梳理部党组会议、部常务会议和有关文件等明确要求纳入绩效管理的重要工作,需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中设立相应指标。对于拟自行开展的工作,本司局单位可视情况选择重要工作一并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职责履行”部分的三级指标数量机关司局应不少于11项,事业单位应不少于14项,每项分值为1—5分。

机关司局“依法行政”“自身建设”和事业单位“自身建设”部分为公共指标(详见附件1、2),年终评估时由办公厅、人事司、计财司、机关党委按照职能对各司局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各司局单位要把公共指标一并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中,并抓好落实。“违规违纪问题”“作风问题”“审计及巡视发现的问题”“保密问题”“失职渎职及工作不力问题”按照“违规失职”进行管理(详见附件3)。

3.过程管理。各司局单位要加强对各项绩效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按时填报进度。逾期将在“绩效管理任务落实”指标上进行相应扣分。

结合年中工作总结,各司局单位自行开展中期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纠偏整改。10月底,按时将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细化为具体指标,因不可抗力、政策因素或机构改革确需调整指标的,要按程序申请调整。同时,机关司局要加强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的绩效沟通,强化指导和监督,凝聚力量、形成合力。

4.绩效评估。按照司局单位自评、评估小组核实、部绩效办复核、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部党组审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估。其中,机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评估小组核实工作均由部绩效办分别组织实施。年终评估方案另行制定。

5.结果运用。对所有司局单位的年终评估等次进行通报。对年终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司局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对连续三年优秀的,评为“农业农村部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并授予奖牌。机关司局和事业单位优秀名额原则上分别按40%(10个)和30%(11个)的比例掌握。同时,从连续2年参与评估的司局单位中,各选出1—2个与上年相比总分增加最多或名次提升最大的司局和单位,与优秀司局单位一并通报表扬。另外,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且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扬的重点工作,也一并通报表扬。

(三)进度安排

1.印发方案。7月下旬,部绩效办印发《农业农村部2018年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部署安排绩效管理工作。

2.制定指标。8月上旬,各司局单位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18年绩效计划任务书制定和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编制。事业单位绩效计划任务书和指标体系需经归口管理司局审核同意后,由归口管理司局于8月中旬提交部绩效办。部绩效办对各司局单位的绩效计划任务书和指标体系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

3.印发指标。各司局单位对绩效计划任务书和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后,由部绩效办报请分管部领导审核和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机关司局的绩效计划任务书由分管部领导与各司局负责人签署,事业单位的绩效计划任务书由分管(联系)部领导、归口管理司局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署。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办公厅文件统一印发实施。

4.调整细化。工作过程中,各司局各单位要注意梳理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的指标,以及所承担的、未纳入指标体系的重要临时性工作任务,并于10月下旬,将指标调整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细化的申请报部绩效办。各事业单位的申请需经归口管理司局审核同意。部绩效办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定。11月下旬,向各司局单位反馈审定结果,并作为年终评估的依据。

5.年终评估。12月中旬,部绩效办印发年终评估方案,部署年终评估有关工作。

三、绩效管理创新项目

(一)实施范围

绩效管理创新项目遵循自愿开展原则,机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报。如不申报,可不开展此项工作,年终评估时创新项目按零分计算。每个司局单位可设立1—2个项目。司局之间、司局与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之间可联合立项、联合实施、联合验收。

(二)工作内容

各司局单位要力求通过实施创新项目,推动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落实,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科技、管理、政策等深层次问题,努力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工作机制和运转模式上实现创新突破。在选题上,鼓励创新项目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中央部署、部党组决策开展,也可以是往年创新项目的延续和深化。

(三)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8月上中旬,各司局单位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创新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4),内容包括创新项目名称、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及实施步骤、预期成效等。事业单位创新项目需经归口管理司局初审。部绩效办报分管部领导审核、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实施。经审定后的创新项目以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各牵头司局单位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3.项目评估。12月中旬,部绩效办印发创新项目评估方案,评估工作与年终评估一同部署。办公厅和人事司只参与评估,不进行评优。

四、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

(一)实施范围

2018年新增“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专项作为延伸绩效管理项目,其他10项继续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待明年省级机构改革到位后再作调整。其中,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强化渔业绿色发展等7项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就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专项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等2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工作内容

各牵头司局负责研究制定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

1.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评估。各省级农业部门根据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评估方案完成自评;牵头司局完成查验核实,分别形成评估结果报告,并提出评估结果建议报部绩效办,由部绩效办汇总后报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7月下旬,完成2017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进步明显的省级农业部门给予表扬,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至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2.印发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7月底前,各牵头司局研究起草2018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部绩效办汇总并报分管部领导审核和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3.加强绩效沟通与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印发后,各牵头司局应组织省级农业部门、有关司局和部属事业单位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培训,加强指导沟通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并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五、有关要求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至关重要。各司局单位要不断深化对绩效管理的认识,聚焦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不断健全抓落实、抓成效的长效机制,做到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协同开展、融为一体。特别是要坚持实行绩效管理“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要将绩效目标分解到处室、落实到岗位,鼓励围绕本司局单位绩效指标对内设处室开展绩效管理,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不断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推动我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机关司局绩效管理公共指标

2.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公共指标

3.违规失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4.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件:农办办〔2018〕2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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