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严绍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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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严绍谥议
作者:陈致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74

按考功送到行状,稽其往迹,敬慎有终。绍服爵承家,时推华胄。考祥视履,人垂匪躬。既名行以弗愆,谅定质而可取。按《谥法》“纯行不爽曰定,名实不爽曰质”。今请一字谥曰某。谨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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