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外观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证监会公告〔2018〕19号 2018年6月14日 发布机关:证监会 |
证监会网站 |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
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现公布《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14日
附件:《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