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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造簿籍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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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造簿籍敕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54

内外文武官职田及公廨田,准式州县每年六月三十日勘造白簿申省,与诸司文解勘会,至十月三十日征收,给付本官。近来不守常规,多不申报。给付之际,先付清望要官,其闲慢卑官,即被延引不付。自今后准式各令送付本官。又准式职田黄籍每三年一造。自天宝九载以后,更不造籍。宜各委州县每年差专知官巡覆,仍造簿依限申交所司,不得隐漏及妄破蒿荒。如有违犯,专知官及本典准法科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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