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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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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
2017年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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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德印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次全会和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保证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大会质量和实效;协调推进立法和改革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执行年度议题计划,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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