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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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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
2017年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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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安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高城市工作水平,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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