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铁路局训令第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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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铁路局训令
第五号
中华民国34年(1945年)12月6日

令站、段长:

为训令事查本局奉黑龙江省政府令组织北安铁路局业于十二月一日正式开厅办公并于即日启用印信除呈报并分函外合行令仰该 一体知照 切切此令。

00陈大凡

副局长梁耀先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