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北齐书/卷28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万俟普 刘丰 破六韩常 金祚 韦子粲 北齐书
卷二八
补列传第二十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李浑 子湛 浑弟绘 族子公绪 李玙 弟瑾 族弟晓 郑述祖 子元德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元坦

[编辑]

元坦,祖魏献文皇帝,咸阳王禧第七子。禧诛后,兄翼、树等五人相继南奔,故坦得承袭,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复本封咸阳郡王,累迁侍中。庄帝从容谓曰:““王才非荀、蔡,中岁屡迁,当由少长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后,诸子贫乏,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树见禽。坦见树既长且贤,虑其代己,密劝朝廷以法除之。树知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难,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来,非由义至,求活而已,岂望荣华。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义,腰背虽伟,善无可称。”坦作色而去。树死,竟不临哭。

坦历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宗正、司州牧。虽禄厚位尊,贪求滋甚,卖狱鬻官,不知纪极。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归第。寻起为特进,出为冀州刺史,专复聚敛。每百姓纳赋,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疋,然后为受。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入为太傅。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丰县公,除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坐子世宝与通直散骑侍郎彭贵平因酒醉诽谤,妄说图谶,有司奏当死,诏并宥之。坦配北营州,死配所。

元斌

[编辑]

元斌,字善集,祖魏献文皇帝。父高阳王雍,从孝庄于河阴遇害。斌少袭祖爵,历位侍中、尚书左仆射。斌美仪貌,性宽和,居官重慎,颇为齐文襄爱赏。齐天保初,准例降爵,为高阳县公,拜右光禄大夫。二年,从文宣讨契丹还,至白狼河,以罪赐死。

元孝友

[编辑]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临淮王彧无子,令孝友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温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无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静帝宴文襄于华林,孝友因醉自誉,又云:“陛下许赐臣能。”帝笑曰:“朕恒闻王自道清。”文襄曰:“临淮王奉旨舍罪。”于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于政理,尝奏表曰:

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人,征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京邑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庶事无阙,而况外州乎?请依旧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为族,四闾,闾二比。计族少十二丁,得十二疋赀绢。略计见管之户应二万馀族,一岁出赀绢二十四万疋。十五丁为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道也。
古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阴教聿修,继嗣有广。广继嗣孝也,修阴教礼也。而圣朝忽弃此数,由来渐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设令人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奸淫之兆兴,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妒加捶挞,免所居官。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离遣其妻。
臣之赤心,义唯家国,欲使吉凶无不合礼,贵贱各有其宜,省人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数,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胤满朝,传祚无穷。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议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为皂隶,葬拟王侯,存没异途,无复节制。崇壮丘陇,盛饰祭仪,邻里相荣,称为至孝。又夫妇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礼。而今之富者弥奢,同牢之设,甚于祭盘,累鱼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鸾凤斯存。徒有烦劳,终成委弃。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官司不加纠劾,即与同罪。”

孝友在尹积年,以法自守,甚著声称,然性无骨鲠,善事权势,为正直者所讥。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临淮县公,拜光禄大夫。二年冬,被诏入晋阳宫,出与元晖业同被害。

元晖业

[编辑]

元晖业,字绍远,魏景穆皇帝之玄孙。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文襄尝问之曰:“此何所披览?”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

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饮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藩王家世,号为《辩宗录》,四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忌。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亦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沉其尸。晖业弟昭业,颇有学问,位谏议大夫。庄帝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元弼

[编辑]

元弼,字辅宗,魏司空晖之子。性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宣武中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元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告晖业,终如其言。

元韶

[编辑]

元韶,字世胄,魏孝庄之侄。避尔朱之难,匿于嵩山。性好学,美容仪。初,尔朱荣将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亲荥阳太守郑仲明。仲明寻为城人所杀,韶因乱与乳母相失,遂与仲明兄子僧副避难。路中为贼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马。僧副谓客曰:“穷鸟投入,尚或矜愍,况诸王如何弃乎?”僧副举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隐于私家十馀日,庄帝访而获焉,袭封彭城王。齐神武帝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宝,多随后入韶家。有二玉钵相盛,可转而不可出;马瑙榼容三升,玉缝之。皆称西域鬼作也。历位太尉、侍中、录尚书、司州牧,进太傅。齐天保元年,降爵为县公。

韶性行温裕,以高氏婿,颇膺时宠。能自谦退,临人有惠政。好儒学,礼致才彦。爱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我以彭城为嫔御。”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赞】

[编辑]

赞曰:元氏蕃炽,冯兹庆灵。道随终运,命偶淫刑。

[编辑]

全文以中华书局、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第一版《北齐书》为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