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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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俟普 刘丰 破六韩常 金祚 韦子粲 北齐书
卷二八
补列传第二十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李浑 子湛 浑弟绘 族子公绪 李玙 弟瑾 族弟晓 郑述祖 子元德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元坦[编辑]

元坦,祖魏献文皇帝,咸阳王禧第七子。禧诛后,兄翼、树等五人相继南奔,故坦得承袭,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复本封咸阳郡王,累迁侍中。庄帝从容谓曰:““王才非荀、蔡,中岁屡迁,当由少长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后,诸子贫乏,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树见禽。坦见树既长且贤,虑其代己,密劝朝廷以法除之。树知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难,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来,非由义至,求活而已,岂望荣华。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义,腰背虽伟,善无可称。”坦作色而去。树死,竟不临哭。

坦历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宗正、司州牧。虽禄厚位尊,贪求滋甚,卖狱鬻官,不知纪极。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归第。寻起为特进,出为冀州刺史,专复聚敛。每百姓纳赋,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疋,然后为受。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入为太傅。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丰县公,除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坐子世宝与通直散骑侍郎彭贵平因酒醉诽谤,妄说图谶,有司奏当死,诏并宥之。坦配北营州,死配所。

元斌[编辑]

元斌,字善集,祖魏献文皇帝。父高阳王雍,从孝庄于河阴遇害。斌少袭祖爵,历位侍中、尚书左仆射。斌美仪貌,性宽和,居官重慎,颇为齐文襄爱赏。齐天保初,准例降爵,为高阳县公,拜右光禄大夫。二年,从文宣讨契丹还,至白狼河,以罪赐死。

元孝友[编辑]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临淮王彧无子,令孝友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温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无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静帝宴文襄于华林,孝友因醉自誉,又云:“陛下许赐臣能。”帝笑曰:“朕恒闻王自道清。”文襄曰:“临淮王奉旨舍罪。”于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于政理,尝奏表曰:

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闾,五家为比邻。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人,征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京邑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庶事无阙,而况外州乎?请依旧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为族,四闾,闾二比。计族少十二丁,得十二疋赀绢。略计见管之户应二万馀族,一岁出赀绢二十四万疋。十五丁为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道也。
古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阴教聿修,继嗣有广。广继嗣孝也,修阴教礼也。而圣朝忽弃此数,由来渐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设令人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奸淫之兆兴,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妒加捶挞,免所居官。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离遣其妻。
臣之赤心,义唯家国,欲使吉凶无不合礼,贵贱各有其宜,省人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数,正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胤满朝,传祚无穷。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议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为皂隶,葬拟王侯,存没异途,无复节制。崇壮丘陇,盛饰祭仪,邻里相荣,称为至孝。又夫妇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礼。而今之富者弥奢,同牢之设,甚于祭盘,累鱼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鸾凤斯存。徒有烦劳,终成委弃。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官司不加纠劾,即与同罪。”

孝友在尹积年,以法自守,甚著声称,然性无骨鲠,善事权势,为正直者所讥。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临淮县公,拜光禄大夫。二年冬,被诏入晋阳宫,出与元晖业同被害。

元晖业[编辑]

元晖业,字绍远,魏景穆皇帝之玄孙。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文襄尝问之曰:“此何所披览?”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

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饮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藩王家世,号为《辩宗录》,四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忌。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亦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沉其尸。晖业弟昭业,颇有学问,位谏议大夫。庄帝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元弼[编辑]

元弼,字辅宗,魏司空晖之子。性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宣武中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元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告晖业,终如其言。

元韶[编辑]

元韶,字世胄,魏孝庄之侄。避尔朱之难,匿于嵩山。性好学,美容仪。初,尔朱荣将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亲荥阳太守郑仲明。仲明寻为城人所杀,韶因乱与乳母相失,遂与仲明兄子僧副避难。路中为贼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马。僧副谓客曰:“穷鸟投入,尚或矜愍,况诸王如何弃乎?”僧副举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隐于私家十馀日,庄帝访而获焉,袭封彭城王。齐神武帝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宝,多随后入韶家。有二玉钵相盛,可转而不可出;马瑙榼容三升,玉缝之。皆称西域鬼作也。历位太尉、侍中、录尚书、司州牧,进太傅。齐天保元年,降爵为县公。

韶性行温裕,以高氏婿,颇膺时宠。能自谦退,临人有惠政。好儒学,礼致才彦。爱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我以彭城为嫔御。”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馀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身常贵显,或兄弟强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水,剖鱼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赞】[编辑]

赞曰:元氏蕃炽,冯兹庆灵。道随终运,命偶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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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以中华书局、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第一版《北齐书》为本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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