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部邮政总局及其所属机构现职人员优惠退休资遣办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原交通部邮政总局及其所属机构现职人员优惠退休资遣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1.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人发字第091B000164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9 条;并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七月二日交通部交人发字第092B000060号令修正发布第 6 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