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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众议院第一届选举延期限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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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众议院第一届选举延期限制令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赵秉钧
中华民国2年(1913年)4月1日
1913年4月1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四月二日第三百二十五号
临时大总统令 教令第二十五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民国2年4月2日)

  第一条 参议院议员第一届选举。除中央学会仍依选举日期令第四条规定外。其他各会。如确因事实障碍。致不能如期举行者。得报由内务总长核定。再行延期。但至迟以国会开会之前一日为限。

  第二条 前条规定于众议院议员第一届之选举准用之。

  第三条 本令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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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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