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庵遗稿/卷三十七
遗事
[编辑]先妣遗事
[编辑]先妣天性近道。百行具备。恭而不至于劳。和而不至于流。刚而不至于厉。简而不至于略。发言制行。自然中䂓。古所谓女中君子者。庶几近之。
始生。骨相清粹。皎如玉树。及言食。聦慧恭雅。拔出等夷。考镇川公甚奇重之曰。使此女而男也。必昌吾家。
早孤。事兄判书公兄弟如严父。判书公兄弟早起谒沈夫人。天犹未明。而先妣已盥栉侍侧。日问古淑女嘉言善行。心得而实践之。孜孜敬慎。若学问中人。
四五岁。已通谚书。笔法遒劲。七八岁。针线织纴之事。无不毕成。
及嫁事舅姑至孝。谦恭慎畏。一心翼翼。自朝至夜。未尝离侧。婢御之事。皆自代行。具馔奉养。爱敬备至。应对进退。咸有法度。至于年久之后。一如初来时。有饥寒。未尝形于色。恐贻尊章忧也。议政公,洪夫人甚器重之。常语人曰。于吾心无所拂。于吾言无所忤。无一事以为吾忧。是妇也真善事哉。得此以为宗妇。吾家福力大矣。
侍洪夫人近二十年。不蓄私财。兄判书公累经州邑。频有馈问。先妣辄悉献于洪夫人前。一毫不敢私用。
事夫子。敬而有节。柔顺谨慎之容。至老不衰。
洪夫人殁于京第。时先妣在乡庐。讣至。哀毁逾制。日呕血数器而哭不止。奉馈奠。极其精洁。乡里莫不称之。
自是代干家务。夫弟妹幼者四人。先妣抚爱勤至。不异慈母。弟妹亦不以失恃之故而有所龃龉也。
待妯姒。恩意融洽。家中什物。任其取用。婢仆使唤。亦无彼此。在乡第。从姒氏三人。同居一篱内。以步屧相从。气味酸醎。各有不同。而处之如一。终始无间言。
议政公年老从荫仕。家甚贫无以养。先妣极力干办。亲操井臼。饥寒切身。殆至不可堪。而甘旨之供。未尝乏绝。
丁丑议政公解绂敀乡。先君子为营不肖婚事。率眷入洛。仍居焉。生理之艰。益无可言。亦云伤哉。而先妣未尝以庚癸累夫子。处之常怡如也。人不知其为贫。待子妇。恩而有严。不肖辈有过失。辄痛加诲责。未尝假借。曰溺爱蔽过。非母之道也。笃爱诸妇。始见者以为母女。然冢众有别。不令侵越。有不善。亦不以声色责之。夜间从容召使之前。谆谆教。俾自知悔。
己卯国婚成。方其三拣命下。诸妇女婢仆。皆惊喜失措。先妣独端坐不动。容止安详。徐谓不肖曰。岂知吾家有此事耶。仍蹙然不自安。
己卯以后。由贫入富。而先妣以俭约自持。服食止于不饥寒而已。惟祭需稍加豊盛。曰吾舅姑备尝艰苦。而禄不及养。欲以祭物表其诚耳。
尝有卖珠玉佩餙者。诸妇女争欲买之。先妣摇手止之曰。昔吾贫贱时。身无完衣裙。今汝辈则十指不动。而不患无衣。又欲取珠贝以自餙。不祥甚矣。世之积金宝以遗子孙者。吾尝耻之。
贫时衣笼。破弊不堪用。先妣尝取休纸。亲自涂补。傍人曰。何乃自苦如此。亦安用此物。先妣笑曰。非但物弃可惜。欲使诸妇识旧时艰难耳。
不肖窃科。先妣一倍懔惧曰。吾门久阙科甲。今汝登第。不喜非人情也。然寒士之家。以戚联猝富贵。而又得科名。福过则灾必生矣。虽渊冰之危。未足以喩。此戒惧也。又顾麟弟曰。汝若复登科。则决是不祥。吾不愿也。
丁亥不肖为关东伯。陪先妣赴任。路过判书公墓。具奠物历省。先妣至墓前拜且哭。哭甚哀。时判书公弃世已近五十年矣。不肖进曰。礼无三年后哭墓之文矣。先妣曰。情之所至。天理存焉。何拘于节文。其后考礼书。得南轩上墓必哭之文。始知先妣至孝。自然暗合于古人也。
东藩素不饶。先妣尝召不肖谓曰。吾不过一至汝任所。观汝牙纛之荣而已。若欲损营财以悦我心。则非孝也。士君子居官。得罪于廉。则馀无足观。穷亲冷族。虽不可不恤。然亦当量力而为之。宁见过于宗党知旧。无得谤于东土吏民也。
御婢仆。恩威得中。有罪虽未尝贷。而犹必曲察其疾苦。婢仆莫不畏而爱之。待妾媵尤有礼。常严其名分。使不得逾越。然亦轸念其衣食。无或乏绝。婢仆有侵侮者。必严加呵责曰。彼虽贱。事我夫子者也。汝辈安敢乃尔。
不肖或督过家妇。则先妣诫之曰。人安得每事尽善。即使汝为之。未必能善。夫妇义重。当相敬。呵责非礼也。或严杖奴仆。则又使止之曰。治家异于治官。必恩胜于威。可得欢心。况彼虽贱。不避寒暑饥饱。而为其主。日夜使役。虽有小过。宜赦之也。
性又克勤。昧爽起而盥栉。至老且病亦然。每日敕洒扫内外室庭。糓斛缣箱塩豉醯酱之属。亦皆井井安排。极有条理。分付诸妇及婢仆。各执其事。毋敢喧哗失仪。家内肃穆若朝廷焉。先君常叹曰。非夫人贤。家道安能如是。六亲有疑。必就咨曰可师也。
贵后犹躬治茧丝不怠。不肖等或劝之少息。先妣曰。吾常病夫终日无所用心而食者也。此乃妇人恒业。吾敢以老而贵而废之乎。
恤穷亲贫族。常如不及。待以举火者。不知其几家。凡先君子之获于官者。虽升斗之小寸尺之细。必以分诸同党。先君子或言某婚当助。某丧当赙。先妣即对曰。已施之矣。先君子每语不肖等曰。使吾不以家事累心。内外亲党。不失和气。汝母是赖焉。
有来乞之人。虽踈远素昧者。辄力应副。曰彼道乞字者。岂所欲哉。诚迫于饥寒耳。流丐到门。为婢仆所拒。必责而止之。除与鼎𫗴。其积德行仁。随处皆然。
性甚慈良。而又兼刚断。绝无媛姝拘挛之习。故平居接人。虽怀之以恩。饮之以和。而礼貌谨严。不喩防闲。人不敢以非僻相干。先君子久典戎任。内而宫掖。外而亲党有内嘱。辄拒之曰。恐累夫子也。
己丑先府君殁。先妣于罔极中。犹亲检棺敛。诸具务令精致。曰送终乃大事也。岂可专委婢仆。而但哭而已耶。观者莫不叹服。
己丑初终。护丧者请曰近来宰相之丧。深衣皆用广织缎或白绢纱。今当何用。不肖禀诸先妣曰。诸议如彼。而深衣用布古礼也。先妣曰。非但礼不可违。且汝先君子。常以前丧敛具之不能无憾。命身后勿厚敛。汝辈其敢不遵。遂命买布造深衣。敛具皆以䌷用之。时自大内制下一袭衣服。皆锦缎也。先妣命勿用。复教曰。君赐不可弃也。其为棺中补空之用焉。
自先君子殁。足不逾阃。语不穿户。家事一切不问。而独于癸祀。躬自办具。极其精洁。常曰吾闻舅没则姑老。家事当付之子妇。而至于祭祀。则舅姑在时。贫不能致养。敢不终身效力于此。以伸一分之诚乎。
夫季弟秀才公年十四而殁。先府君在时遇忌日。以纸榜祭之。礼中殇。终兄弟之身。己丑后三年讫。不肖据礼以禀。先妣泣曰。叔也于先姑下世时。零丁幼冲。吾尝抚养。恩同母子。今吾未死而遽掇其祭。岂忍为之事乎。此纸榜之祭。初未尝备礼。限吾身勿废酒食。以慰我情也。
母沈夫人年八十。在骊乡。自上特察先妣情理。命官其孙。将致京第。先妣奉之于家。衣服饮啖。皆亲自视办。求所以适口而便軆者。靡不用极。时先妣衰病亦甚。虽寒夜辄屡起侯安寝。夫人所欲。先意承奉。是所谓已嫁而孝不衰于父母者也。上尝命年八十妇人。皆赐米肉。夫人亦与焉。先妣欲荣君赐。设宴会外党。亲奉酌献寿。夫人大悦。邻里称之曰孝哉女也。
达而享富十馀年。一家之财。莫非己有也。而凡有献于沈夫人及济恤私亲。则必禀于先府君而后用之。己丑以后。则又辄问于不肖。不肖蹙然曰。家中所有。母氏当自用。何必问于子也。先妣曰。凡于夫家亲党。则吾自顾恤。无所嫌焉。而若在私亲。是属吾一己。损夫家之财。以庇私党。非妇人之道。故必不得已而后用之。用之则又不敢自专。夫子不在。何可不问于汝乎。
己丑以后。又兼严父之道。教饬不肖等。有加于前。不肖或与堂内弟兄在侧。谈说时事。其论或太过。先妣曰。毋。吾恐躬之不逮也。
每诏不肖必择交游。客至。招不肖问其为谁。知其为士友则辄喜。为之具馔而待之。
每朝家有事。辄有忧色。或达夜不寐曰。吾虽妇人。国之休戚。宜与共焉。安敢一日忘忧哉。
壬辰。不肖将治大䟽。引苏轼故事。入告曰。子欲为范滂。母氏其可许之乎。先妣笑曰。汝谓我妇人。不识义理耶。今汝所欲为者。即为先人明志事。为宗社讨乱贼。则苏母之所许。吾独不能乎。仍命谚翻䟽草以进。读毕。曰善哉善哉。虽死何恨。及䟽入。天怒大激。湛灭在即。而先妣不以不肖之死生为忧。自内严教。至及于先妣。而亦不以婴于怀也。但以圣上之过举。国事之罔涯为至痛。没身如一日。
常仰屋太息曰。主上笃老。权凶乱国。将置宗社于何地。又曰曩使汝先君子角巾就闲。汝辈朝耕暮读。以终其生于清凉之界。则樵水之办。吾不辞劳也。岂不胜似局处城𬮱。苟霑禁脔。绊住一身。自由不得耶。
夫妹洪氏妇之女。为士人李羲天子妇。羲天尝坐蓄诬史。身被刑祸。其后李妇随诸妇女入阙。先妣时在草土。闻之即令还出。责曰父死非命。虽不敢怨天。当血泣痛冤。以俟伸白之日可也。何敢自同无故。近身君侧乎。此虽男子处义。而妇人亦不宜异同也。其正大达识如此。
不肖有前后室。每当大小祀。主妇进馔。至亡室位。疑于将事。使他人摄之。先妣曰。前后室无恩而有义。以其所天者一也。且以人而事神。以后人而事前人。何嫌乎。不肖以问于知礼者。皆以为然。
内舅判书元公遗事
[编辑]公天性至孝。养沈夫人。志物俱备。侍侧怡愉。作婴儿状。至老贵亦然。乡党皆颂之。
龟柱儿时往外宅留旬月。每见公事伯父都正公。爱敬笃至。定省不违时。应对周旋。未尝少咈其志。竦然侍坐。俟寝方退。其制行之严。殆人所不及也。
季氏佐郞公得重疾。累朔沉绵。公昼夜焦忧看护不离侧。若孝子之侍亲疾。及丧哀号摧裂。如不欲生。见者为之感泣。
待诸妹至友。恤其贫穷。如恐不及。赴京从宦。虽公务鞅掌。辄间日访先妣。逐日书伻。未尝或阙。
己卯舟梁定于我家。公至入内立庭中。邀先妣出而语曰。岂知妹家有此事。即回身趍出。内殿时在室中。而公不敢见也。其谨慎如此。
公在翰林时。上特拜贼臣光佐为相。趣令传谕偕来。时上疑诸臣党论。大加激恼。至于闭阁却膳。百僚震惧失措。而史官皆赴庭请班。独公在院。传谕命下。政院趣公往。公不肯曰。明知光佐之为逆。而奉谕往其家。是辱君命也。义不可往。公卿皆为公惧。劝之暂屈。公答曰。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终不听。竟日相持。幸值庭请班罢。而他史官代往。遂得无事。然世皆服公之确也。
宰杨州。有一权相。因公历辞。求雉与蜜。公笑答曰。相公当权。外馈络续。雉腐于库。蜜流于地。如杨州雉蜜品甚劣。相公小婢。亦不肯食。以故不敢进也。权相有惭色。
有一仪宾家。葬翁主于杨土。因人送言。请得别籴。以助役粮。公拒之曰。国王亲女。何患不葬。而欲夺贫民之食耶。其不阿权贵如此。
有士子崔益男者。素轻儇妖邪。游结洛中公卿。公尝恶之。益男尝偸葬于杨民柳姓之山。直压其冢。柳讼于官。公亲往摘奸。知益男理屈。即令掘移。益男有不逊语。公猛杖之至流血。仍囚于狱。将报监司严刑。于是公卿嘱简。须臾盈箧。至有躬往面请者。其势力可知也。公坚执不摇。公卿皆怒嗾㙜阁。驳罢公。益男逮狱累月。因此得免。后登科。谄事凤汉,厚谦。上㐫䟽杖毙。识者始服公之先见。
龟柱在玉堂。将陈箚论朴世采从享之非。公时为畿伯。龟柱就议之。公曰。此正论也。不须臾问。龟柱遂赴阙治箚。以僚意不合。稍遅遅。公连走赫蹄。劝其勿为人摇夺。伻以十数。其乐善好义。激劝后进。真不愧于古人矣。
甲申十月。公以病递畿藩。龟柱适登筵。上问病势轻重。且教曰。闻昨夜交龟。仍即离营云。病人何必半夜移动乎。贱臣对曰。职既递则一时遅留。心有未安。虽夜深而担舁移次。盖本来䂓模如此矣。上益叹其守法不回。
朴执义致隆䟽论凤汉。窜湖南之黑山岛。家极贫。无以继粮。而守令畏凤汉不敢问。公独致书。馈甚厚。时凤汉弟麟汉以安集使至湖营。见公问曰。闻公馈于朴谪。然否。公即厉声答曰。朝廷无饿杀朴谪之命。道臣安敢不问。非但一问而止。将陆续致馈耳。麟汉虽怒甚。不敢复言。
亡弟趾叔遗事
[编辑]君始生。骨髓清莹。瞳睇澄澈。如冰玉之无瑕。而爽气逼人。父母始忧其太清弱。不利于养育也。生未周岁。已能言步。三岁诵唐诗五绝。见者莫不惊异。
先府君以君聪太锐质太弱。不使早受书。君辄持书诣长者前。自请受学。一经授读。已悟其义。故府君于不肖。尝费力劝课。而于君则不甚鞭督也。
十一二岁。已读数经及史记评林左传等书。文理大通。凡书皆无难看。长者命韵试制。多有惊人句。盖其才颖悟绝伦。为之不已。进不可量。而己卯以后。家内多事。先府君公务鞅掌。教导之责。在于乃兄。而既不能自力于学业。又不能使君文章之才。大有成就。此则非君之过也。然早游场屋。侪流莫当其词锋。诗律之咏。往往有金石声。尤长于史学。自洪荒之代。下至五季六朝。国号人名之纷罗繁错者。莫不一一领会。三韩胜国及我朝史乘。鲜有习者。而君皆精通。余于史尤昧昧。不时顾问。君辄应之如流也。
君与余共事父母。余气质粗厉。或欠温润之色。且素愚钝。不能先意奉承。而君则柔婉怡愉。一心顺适。父母甚便之。
天性慈良岂弟。与人交。温温有和气。且能曲尽人情。故亲党莫不服其仁。婢仆莫不怀其惠。及丧。吊者多拭泪。可知其见爱于人者深也。
见事通敏。如破竹迎刃。作处缜密。如盛水不漏。为平市郞。断决公平。市民皆颂之。
于其兄。友悌笃至。失怙以后。以所事先府君者事之。自早至暮。未尝离侧。余或劝之休于其家。则辄辞曰。独对妻子。有何意味。
余性甚坦率。接物多简慢。处事多踈漏。君为之随补阙失。以余无似。卒不得罪于乡党朋友者。君之力居多焉。
有一朋知贫穷遭丧者。来乞于余。余适在楸下。君曰。吾兄在。必求彼急。何可以擅为嫌也。遂发财优给以送之。
壬辰秋。余将治䟽极论凤汉无君之罪。顾以问君。君曰。此吾先君志也。可不为乎。余意遂决。夜半明灯对坐。使君执笔。呼至累千言。君素善书。一挥洒而毕。乃朗声一读曰。虽死无恨矣。仍引酌微醺。开户远视明星。愀然不怡。气象盖可见矣。及䟽入。天威大震。湛灭在即。举家遑遑。宾友骇散。而君独晏然无怖色。君时为童蒙教官。上以不能劝止其兄。命汰其职。君虽甚惶悚。而亦有喜色。
是年秋。以邦庆设增广大小科。君问于余曰。人皆劝我赴科。吾已有素定。而试问兄意何如。余答曰。时事如此。大小科俱不赴。为第一等。只赴小科。不赴大科。为第二等。大小科随众并赴。为第三等。尔须择之。君笑曰。君子当做第一等。何可落下第二三等也。且兄既以先志未伸自废。先志未伸。弟兄一也。岂可着儒巾入场乎。自是遂废大小科。图书一室。怡然自适。若将终身焉。
君既废科。又欲废荫仕。余以兄弟俱废。迹涉悻悻。且望得一麾。以为亲养。姑令黾勉供职。然秉铨者。畏凤汉。不敢拟于守令。公议甚不平。一日铨家因人送言。以为京畿海西数邑作窠。愿闻所欲。君即斥之曰。州邑差除。在于铨家。当之者视作己物。择其豊薄远近。岂道理乎。铨家怒竟不拟。傍人或嫌其太过。君曰。彼铨家。皆凤汉,厚谦之私人也。一注一拟。必受其指挥。以我姓名。厕于其间。不亦耻乎。
君每读史。至古人舍生取义处。辄掩卷太息。慨然有企慕之意。尝曰异日兄若被祸。吾当抗䟽极言。同就斧锧也。余曰。吾则已许身于国。死固分耳。君独不为门户计乎。君即毅然正色曰。兄死何以独生。国亡何以家为。其志节如此矣。惜哉。
亡室李氏遗事
[编辑]十四岁。遭其考佐郞公丧。佐郞公无嗣。三年馈奠。夫人躬自行荐。号呼任情。至于呕血。血出辄埋之。饬婢使勿令母亲知也。以故吐血遂成痼疾。复发无常。此余所闻于其家中者也。及入我家。尝见其静居独处。追慕悲泣。余时以为适然。后见枕上。常有涕痕。病时则思念之语。发于梦呓。此由于冲年过毁。心气受伤。而盖亦天性然也。
为人颇夙成。十七归我。而举止俨然。未见其有童习。恪执妇道。鲜或失仪。我先君先妣甚器重之。先妣夙抱贞疾。每余与君侍汤扶护奉养。君之力居多。或见其达宵坐侧。不交睫。
虽当苍黄之际。少疾言遽色。己卯嘉礼时。内宾云集。事务纷沓。君禀命先妣。指挥婢仆。进退酬应。无躁扰失措之事。观者称之。
尝见房内所使小婢无故放还。余问之。对曰。是尝夜偸楼中所藏钱财以去。而不知我不睡而目睹也。其习不可长。故舍之。余曰。其时何不执之。曰彼谓我睡而偸之。我便执之则将置颜何地。故不声其罪而处之无迹也。此非量浅妇人所能也。
辛巳夏。余患关格。几涉危境者凡七日。君亦不食至七日。盖万一不幸。以死相从之意也。
于余内助甚多。余有过。谏戒切至。每曰士君子立朝处世。无可观名节。虽极富贵。不足贵也。余在三司。有小小去就不合宜。而心不能释然者。则君辄问而知之。共为之隐忧。余笑谓曰。妇人何知朝廷事。对曰。朝廷事诚非妇人所知。恐夫子之陷于不义也。
自幼聦明。善记博览。谚翻历代史。能言其事迹。语及哲人淑女之嘉言善行。辄有嘐嘐志。尝就余授读小学。为之论说文义。则必欣然领受也。
私室相对。财贿之谈。鲜有及之。临终亦无他语。只勉余奉两堂安过而已。
墓表
[编辑]先府君墓表
[编辑]先君讳汉耉字国老。我金系出新罗。籍于庆州。鼻祖讳仁琯。高丽太师。后有讳自粹号桑村。以丽氏臣。不就本朝征。自决以竖节。又八传而讳弘郁号鹤洲。为宁陵朝观察使。抗䟽直言。遂至殒身。因尤斋宋文正公伸白。复其官。后褒赠冢宰谥文贞。实先君高祖也。曾祖讳季珍黄涧县监。赠吏曹判书。祖讳斗光赠左赞成。考讳选庆户曹参议。赠领议政。妣赠贞敬夫人南阳洪氏。赠持平讳胄华之女也。先君以景庙癸卯二月二十三日生。少游场屋。文艺赡敏。屡魁大小发解。而竟不中。己卯圣母正位坤极。先君为国舅。初拜敦宁都正。俄进爵领敦宁府事鳌兴府院君。庚辰遭议政公丧。服阕授职如初。前后兼带都捴管,尚方乐院提举。而将任则扈卫,禁卫,御营也。己丑十一月五日卒。得年仅四十七。讣闻。上震悼举哀。赠领议政谥忠宪。以翌年正月二十八日。礼葬于长湍治北盘龙山南麓坐庚之原。配原州元氏。左议政原平府院君讳斗杓玄孙。县监赠吏曹判书讳命稷女。封原丰府夫人。生二男一女。男长不肖参议。次麟柱参奉。女即我中宫殿下。龟柱一子幼。先君天姿温而厚。风仪俨而恪。宅心以忠直。处物以仁恕。燕居言笑。和气薰人。如被醇醪。而严栗之意。常行乎其中。故人皆爱而敬之。惟其谦虚自持。不求人知。虽以素善于先君者。鲜有能窥其浅深也。性至孝。常以禄不逮养为至恨。有时呜泣失声不自抑。傍人亦为之感涕。笃于人伦。庭无间言。睦于宗党。施于朋友。俱得其懽心。及其托身肺腑。恒怀渊冰之惧。律己治家。一本之谨约。尤惓惓于国。每朝著有事。忧形于色。至废寝食。奉公尽职。一心终始。掌戎务十年。抚御士卒。威惠傡著。丙戌以后。药院不辍起居。先君于是晨夕承候。不以风雨疾病而或旷。常曰事君尽礼。鞠躬尽瘁。古人岂欺我哉。呜呼。先君为国之诚。可质神明。筋力奔趍。即其馀事。而酬答未卒。神精已弊。骎骎积祟。竟至于斯。人以为天命所使。而是皆不肖罪逆。有以致之也。痛矣痛矣。皋复之日。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闾巷匹庶。莫不错愕相吊曰。邦国不幸。栋梁折矣。上亦临朝悼惜。久而不已。曰国事罔涯。予将谁依。遣官致诔。有曰师律既严。清简且直。问卿首末。片片忠赤。宣谥日教曰。国舅事予十一年。为国精忠。非特予知。朝野共知。噫。此足以征先君之大节。而有不可诬者矣。呜呼。先君盛德懿行。不可胜记。岂不肖之所敢私。况在攀擗之中。又何能忍为。惟当世之立言君子敬俟焉。呜呼痛哉。上手笔书下墓表。既又命锦城尉朴公明源写阴记。盖仿海昌尉书清风国舅碑文故事也。圣恩如天。感结幽明。号霣罔极。不知所云。不肖孤龟柱泣血谨识。
先府君墓表续纪
[编辑]先君殁六年。先妣原豊府夫人元氏继卒。即甲午三月十二日也。寿仅五十三。呜呼。己丑之祸。亦已酷矣。今天之不吊。又若是何哉。是不肖罪逆。愈久而愈积。终无以见宥于神明也。不然以我考妣之盛德至仁。不克享中寿而竟至于斯。岂理也耶。痛矣痛矣。原城之元。代有伟人。壬辰节士忠壮公讳豪。于先妣为六代祖。至于原平。寔大以昌。曾祖讳万春汉城府右尹。祖讳梦鼎佥知中枢府事。考即赠判书公。元配德水李氏。领议政讳畬女。继配青松沈氏。通德郞讳廷熀女。皆贞夫人。沈夫人以景庙壬寅正月十三日生先妣。十六归于先君。奉舅姑以孝。殁则致悫于祭祀。事夫子以礼。老而益笃其敬谨。待兄弟子侄长幼。各适其分而一主乎仁信。恤乡党族戚亲踈。均施其惠而不失于厚薄。惟其温柔恺悌者著乎外。故人莫不爱之。而端重简正者主乎内。故亦莫不敬之。虽以不肖辈之过蒙慈覆。一有过失。严加诲责。不少饶也。居戚联十有六年。兢业自持。溢于辞色。或有内降恩泽。若将循墙。出入禁闼。踧踖如也。每不肖朝退。辄问圣候安宁。朝著无事而已。至于时政得失。人物臧否。则谓非妇人所知而不问也。若夫穷而处贫。不移坚苦之操。达而享富。不变勤俭之守。御家则宽严得中。向国则忧爱出性者。即我先妣始终大节。而人不间于妯娌宗党之颂者也。记昔壬辰之秋。不肖为暴先君志事。将治䟽叫阍。引苏轼告母言。入而请教先妣笑曰。汝之死国分耳。苏母之所许。吾独不能乎。及䟽入。天威大震。湛灭在即。先妣惟以国事为忧。而未尝以不肖之死生婴于怀。噫。今良史职废矣。苟有秉公笔者。为之表厥懿徽。俾不泯于后。则虽即日灭死。何憾焉。呜呼痛矣。先考府君始葬长湍盘龙山。今因合窆。穿左圹通穴。知其不利。遂于五月十九日。改葬于杨州治东马山里艮坐之原。而以先妣祔焉。己丑冬。上之亲题先臣墓表也。别书原丰府夫人元氏祔左九字。教曰。予书下谁书。留此以为日后用焉。噫。圣恩至矣。何以报酬。今将添刻而竖之。仍叙其生卒如右云。崇祯纪元后三甲午五月日。孤哀子龟柱谨识。
龟柱二子。长鲁忠。次鲁恕。麟柱一子鲁訚。二女申㦡郑在常。后十三年丙午十月二十三日。移窆于旧圹左麓艮坐原。后十二年丁巳五月日入刻。从子郡守龙柱追录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