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令 (民国4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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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令
四十一年六月二十日
1952年6月20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41年6月24日)
总统府公报第352号第1页

  玆将本院大法官会议议决释字第四号解释公布之。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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