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12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101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01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01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2年12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878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1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雇员并非公务员惩戒法上之公务员,而中央政治会议第三四二次会议决议,其范围又仅限于聘任人员,并未附带言及雇员,自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