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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95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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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9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19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19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3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夫妻关系,指已结婚之夫妻关系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