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130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12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1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1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第一问题见院字第四十二号解释。第二问题所谓同一之罪,指同条之罪而言。内乱与渎职既非同一之罪,亦非第六十六条所谓同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