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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0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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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0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0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0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7月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2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诉讼当事人支出之旅费,如为伸张或防卫权利所必要者,应包括在诉讼费用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