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6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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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6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6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6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5年3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55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30、162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监犯在保脱逃,其保人如并无帮助或便利脱逃之行为,自不成立犯罪,至应如何缉获逃犯,及交保者应否惩处,事属行政问题,不在解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