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1467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146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6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46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5年3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255 页

相关法条:海关缉私条例 第 7 条 ( 23.06.19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海关缉私条例第七条,勘验、搜索或扣押货物之时间,无论船宅,均应一律适用,如认为有现行违犯之情形,依同条但书规定,虽在日没后、日出前亦得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