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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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5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5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5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3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3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现值政体更新,该省法院于是日均照常办公,该日自不得认为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项所定庆祝日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