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15号解释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214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15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21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0年7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09 页 | |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93 条 ( 26.07.02 ) |
战区(即军事委员会依照军事作战上之需要所划定之地区)警务人员借故擅离职守,既应依照陆海空军刑法以敌前逃亡论罪,自不以该地区是否属于敌前防务吃紧之际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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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0年7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09 页 | |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93 条 ( 26.07.02 ) |
战区(即军事委员会依照军事作战上之需要所划定之地区)警务人员借故擅离职守,既应依照陆海空军刑法以敌前逃亡论罪,自不以该地区是否属于敌前防务吃紧之际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