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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3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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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3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33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33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5月1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015 页

相关法条:民法 第 1079 条 ( 19.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但书之所谓幼,系指未满七岁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