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2431号解释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司法院院字第243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43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43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1月1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1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律师法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款所称推事或检察官,不包含县司法处审判官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