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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61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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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6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461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46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2年2月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3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遗产税暂行条例施行条例第三十六条所谓扣押,即强制执行法所谓之查封,所谓声请法院扣押其财产,系指声请法院为强制执行而言,遗产税征收机关为此声请时,所送载明欠缴税额之公文书,即为强制执行法第四条第六款之执行名义,法院毋庸依假扣押程序予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