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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55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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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55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55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55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2年8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221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118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八条关于没入保证金之规定既经明定,以具保停止羁押之被告逃匿者为限,被告在判决确定后执行中因病保外医治,与具保停止羁押之情形不同,自不得因其逃亡,依该条规定没入所缴之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