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5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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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5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85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85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2年2月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4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法上亲属之范围与民法所定不同,在未修改以前,凡未嫁之女或孀居之妇,与依刑法所定四亲等内之宗亲相和奸者,均应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