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4年12月20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5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县各级组织纲要第六条第二项第三款所称之赃私,系指贪赃营私之渎职行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