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6月2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1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凡合于罪犯赦免减刑令甲项规定之案件,不仅赦免其主刑,其褫夺公权部分当然一并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