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7月2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38 页相关法条:诉愿法 第 10 条 ( 26.01.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诉愿法第十条但书之停止原处分之执行,属于受理诉愿官署之职权,惟该官署因诉愿人之声请,认为有必要时亦得停止执行。
(二)可参照院解字第二九九零号解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