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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4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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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4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49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405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49 页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 149 条 ( 34.12.26 )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59 条 ( 34.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文所述情形,尚难认为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所定情形,未便为公示送达。
分类
:
75%
中华民国37年6月司法院院解字解释
194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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