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5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院解字第三八三九号解释,系就院解字第三三一五号解释,予以补充,应以后解释为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