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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06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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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五十五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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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下震上。丰:亨,王假之。大而亨者,王之所至。

[疏]正义曰:“丰,亨”者,“丰”,卦名也,《彖》及《序卦》皆以“大”训“丰”也,然则丰者,多大之名,盈足之义,财多德大,故谓之为丰。德大则无所不容,财多则无所不齐。无所拥碍谓之为“亨”,故曰“丰,亨”。“王假之”者,假,至也,丰亨之道,王之所尚,非有王者之德,不能至之,故曰“王假之”也。

勿忧,宜日中。丰之为义,阐弘微细,通夫隐滞者也,为天下之主,而令微隐者不亨,忧未巳也,故至“丰亨”,乃得勿忧也。用夫丰亨不忧之德,宜处天中,以偏照者也,故曰“宜日中”也。

[疏]正义曰:勿,无也。王能至于丰亨,乃得无复忧虑,故曰“勿忧也”。用夫丰亨无忧之德,然后可以君临万国,遍照四方,如日中之时,遍照天下,故曰“宜日中”也。

《彖》曰:丰,大也。音阐大之大也。

[疏]“彖曰:丰,大也”。○正义曰:“丰,大也”者,释卦名,正是弘大之义也。○注“音阐大之大也”。○正义曰:阐者,弘广之言,凡物之大,其有二种,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阐弘使大。“丰”之为义,既阐弘微细,则丰之称大,乃阐大之大,非自然之大,故音之也。

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大者王之所尚,故至之也。

[疏]正义曰:“动故丰”者,此就二体,释卦得名,为丰之意,动而不明,未能光大资明以动,乃能致丰,故曰“明以动故丰”也。“王假之,尚大也”者,丰大之道,王所崇尚,所以王能至之,以能尚大故也。

“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以勿忧之德,故宜照天下也。

[疏]正义曰:日中之时,遍照天下,王无忧虑,德乃光被,同于日中之盈,故曰“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丰之为用,困于昃食者也。施于未足则尚丰,施于巳盈则方溢,不可以为常,故具陈消息之道者也。

[疏]正义曰:此孔子因丰设戒,以上言王者以丰大之德,照临天下,同于日中。然盛必有衰,自然常理。日中至盛,过中则昃;月满则盈,过盈则食。天之寒暑往来,地之陵谷迁贸,盈则与时而息,虚则与时而消。天地日月,尚不能久,况于人与鬼神,而能长保其盈盛乎?勉令及时修德,仍戒居存虑亡也。此辞先陈天地,后言人、鬼、神者,欲以轻譬重,亦先尊后卑也。而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下,遂言其昃食,因举日月以对之,然后并陈天地,作文之体也。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文明以动,不失情理也。

[疏]正义曰:“雷电皆至,丰”者,雷者,天之威动,电者,天之光耀。雷电俱至,则威明备,足以为丰也。“君子以折狱致刑”者,君子法象天威而用刑罚,亦当文明以动,折狱断决也。断决狱讼,须得虚实之情;致用刑罚,必得轻重之中。若动而不明,则淫滥斯及,故君子象于此卦而折狱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处丰之初,其配在四,以阳适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虽均无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阳爻,故曰“均”也。

[疏]正义曰:“遇其配主”者,丰者,文明必动,尚乎光大者也。初配在四,俱是阳爻以阳适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故曰:“遇其配主也。虽旬无咎往有尚者,旬均也,俱是阳爻,谓之为均,非是阴阳相应,嫌其有咎,以其能相光大,故虽均,可以无咎,而往有嘉尚也,故曰“虽均无咎,往有尚”也。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过均则争,交斯叛也。

[疏]“象曰”至“灾也”。○正义曰:“过旬灾也”者,言势若不均,则相倾夺。既相倾夺,则争竞乃兴,而相违背,灾咎至焉,故曰“过旬灾也”。○注“过均”至“叛也”。○正义曰:初,四应配,谓之为交,势若不均,则初、四之相交,于斯乖叛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蔀,覆暧,鄣光明之物也。处明动之时,不能自丰以光大之德,既处乎内,而又以阴居阴,所丰在蔀,幽而无睹者也,故曰“丰其蔀,日中见斗”也。日中者,明之盛也;斗见者,暗之极也。处盛明而丰其蔀,故曰“日中见斗”。不能自发,故往得疑疾。然履中当位,处暗不邪,有孚者也。若,辞也。有孚可以发其志,不困于暗,故获吉也。

[疏]“六二丰其蔀”至“有孚发若吉”。○正义曰:“丰其蔀”者,二以阴居阴,阴又处于内,幽暗无所睹见,所丰在于覆蔽,故曰“丰其蔀”也。蔀者,覆暧,障光明之物也。“日中见斗”者,二居离卦之中,如日正中,则至极盛者也。处日中盛明之时,而斗星显见,是二之至暗,使斗星见明者也。处光大之世,而为极暗之行,譬日中而斗星见,故曰“日中见斗”也。二、五俱阴,二巳见斗之暗,不能自发,以自求于五,往则得见疑之疾,故曰“往得疑疾”也。然居中履正,处暗不邪,是有信者也。有信以自发其志,不困于暗,故获吉也。故曰“有孚发若,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虽处幽暗而不为邪,是有信以发其丰大之志,故得吉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乎以阴处阴,亦未足以免于暗也。所丰在沛,日中则见沬之谓也。施明,则见沬而巳,施用,则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巳,未足用也。

[疏]正义曰:“丰其沛,日中见沬”者,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以九三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于六二以阴处阴,亦未见免于暗也,是所以“丰在沛,日中见沬”。夫处光大之时,而丰沛见沬,虽愈于丰蔀见斗,然施于大事,终不可用。假如折其右肱,自守而巳,乃得无咎,故曰“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明不足也。

[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当光大之时,可为大事,明不足,故不可为大事也。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虽有左在,不足用也。

[疏]正义曰:“终不可用”者,凡用事在右肱,右肱既折,虽有左在,终不可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以阳居阴,丰其蔀也。得初以发,夷主吉也。

[疏]正义曰:“丰其蔀”者,九四以阳居阴,暗同于六二,故曰“丰其蔀”也。“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者,夷,平也。四应在初,而同是阳爻,能相显发,而得其吉,故曰“遇其夷主,吉”也。言四之与初交相为主者,若宾主之义也。若据初适四,则以四为主,故曰“遇其配主”。自四之初,则以初为主,故曰“遇其夷主”也。二阳体敌,两主均平,故初谓四为“旬”,而四谓初为“夷”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止谓以阳居阴,而位不当,所以丰蔀而暗者也。“幽不明也”者,日中盛则反而见斗,以譬当光大而居阴,是应明而幽暗不明也。“吉行也”者,处于阴位,为暗巳甚,更应于阴,无由获吉,犹与阳相遇,故得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以阴之质,来适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获庆誉也。

[疏]正义曰:六五处丰大之世,以阴柔之质,来适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而获庆善也。故曰“来章有庆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也”者,言六五以柔处尊,履得其中,故致庆誉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屋,藏荫之物,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履于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既丰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暗之甚也。虽窥其户,阒其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于明动尚大之,时而深自幽隐,以高其行;大道既济,而犹不见,隐不为贤,更为反道,凶其宜也。三年,丰道之成。治道未济,隐犹可也;既济而隐,是以治为乱者也。

[疏]“上六丰其屋”至“不觌”。○正义曰:屋者,藏荫隐蔽之物也。上六,以阴处阴,极以处外,不履于位,是深自幽隐,绝迹深藏也。事同丰厚于屋者也。既丰厚其屋,而又覆鄣其家,屋厚家暗,蔽鄣之甚也。虽窥视其户,而阒寂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于丰大之世,隐不为贤。治道未济,隐犹可也;三年丰道巳成,而犹不见,所以为凶,故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翳光最甚者也。

[疏]正义曰:“天祭翔也”者,如鸟之飞翔于天际,言隐翳之深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可以出而不出,自藏之谓也,非有为而藏。不出户庭,失时致凶,况自藏乎?凶其宜也。

[疏]正义曰:“自藏也”者,言非有为而当自藏,可以出而不出,无事自为隐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