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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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十 周书
卷四十九 列传第四十一异域上
令狐德棻
列传第四十二 异域下
高丽 百济 蛮 獠 宕昌羌 邓至羌 白兰 氐 稽胡 库莫奚

盖天地之所覆载,至大矣;日月之所临照,至广矣。然则万物之内,民人寡而禽兽多;两仪之间,中土局而庶俗旷。求之邹说,诡怪之迹实繁;考之山经,奇谲之词匪一。周、孔存而不论,是非纷而莫辩。秦皇鞭笞天下,黩武于遐方;汉武士马彊盛,肆志于远略。匈奴既却,其国已虚;犬马既来,[1]其民亦困。是知雁海龙堆,天所以绝夷夏也;炎方朔漠,地所以限内外也。况乎时非秦、汉,志甚嬴、刘,违天道以求其功,殚民力而从所欲,颠坠之衅,固不旋踵。是以先王设教,内诸夏而外夷狄;往哲垂范,美树德而鄙广地。虽禹迹之东渐西被,不过海及流沙;王制之自北徂南,裁称穴居交趾。岂非道贯三古,义高百代者乎。

有周承丧乱之后,属战争之日,定四表以武功,安三边以权道。赵、魏尚梗,则结姻于北狄;厩库未实,则通好于西戎。由是德刑具举,声名遐洎。[2]卉服毡裘,辐凑于属国;商胡贩客,填委于旗亭。虽东略漏三吴之地,南巡阻百越之境,而国威之所肃服,风化之所覃被,亦足为弘矣。其四夷来朝聘者,今并纪之于后。至于道路远近,物产风俗,详诸前史,或有不同。斯皆录其当时所记,以备遗阙云尔。

高丽[编辑]

高丽者,其先出于夫馀。自言始祖曰朱蒙,河伯女感日影所孕也。朱蒙长而有材略,夫馀人恶而逐之。土于纥斗骨城,[3]自号曰高句丽,仍以高为氏。其孙莫来渐盛,[4]击夫馀而臣之。莫来裔孙琏,始通使于后魏。

其地,东至新罗,西渡辽水二千里,南接百济,北邻靺鞨千馀里。治平壤城。其城,东西六里,南临𬇙水。城内唯积仓储器备,寇贼至日,方入固守。王则别为宅于其侧,不常居之。其外有国内城及汉城,亦别都也,复有辽东、玄菟等数十城,皆置官司,以相统摄。

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小兄、意俟奢、[5]乌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属、仙人并褥萨凡十三等,分掌内外事焉。其大对卢,则以彊弱相陵,夺而自为之,不由王之署置也。其刑法:谋反及叛者,先以火焚爇,然后斩首,籍没其家。盗者,十馀倍征赃。若贫不能备,及负公私债者,皆听评其子女为奴婢以偿之。

丈夫衣同袖衫、大口袴、白韦带、[6]黄革履。其冠曰骨苏,[7]多以紫罗为之,杂以金银为饰。其有官品者,又插二鸟羽于其上,以显异之。妇人服裙襦,裾袖皆为襈。书籍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兵器有甲弩弓箭戟矟矛鋋。赋税则绢布及粟,随其所有,量贫富差等输之。土田塉薄,居处节俭。然尚容止。多诈伪,言辞鄙秽,不简亲疏,乃至同川而浴,共室而寝。[8]风俗好淫,不以为愧。有游女者,夫无常人。婚娶之礼,略无财币,若受财者,谓之卖婢,俗甚耻之。父母及夫丧,其服制同于华夏。兄弟则限以三月。敬信佛法,尤好淫祀。又有神庙二所:一曰夫馀神,刻木作妇人之象;一曰登高神,[9]云是其始祖夫馀神之子。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与朱蒙云。

琏五世孙成,大统十二年,遣使献其方物。成死,子汤立。建德六年,汤又遣使来贡。高祖拜汤为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辽东郡开国公、辽东王。

百济[编辑]

百济者,其先盖马韩之属国,夫馀之别种。有仇台者,始国于带方。故其地界东极新罗,北接高句丽,西南俱限大海。东西四百五十里,南北九百馀里。治固麻城。其外更有五方:中方曰古沙城,东方曰得安城,南方曰久知下城,西方曰刀先城,北方曰熊津城。

王姓夫馀氏,号于罗瑕,民呼为鞬吉支,夏言并王也。妻号于陆,夏言妃也。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10]一品;达率三十人,[11]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捍率五品;[12]柰率六品。六品已上,冠饰银华。将德七品,紫带;施德八品,皂带;固德九品,赤带;(李)〔季〕德十品,[13]青带;对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皆黄带;武督十三品,佐军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14]皆白带。自恩率以下,官无常员,各有部司,分掌众务。内官有前内部、谷部、肉部、内掠部、外掠部、马部、刀部、功德部、药部、木部、法部、后官部。[15]外官有司军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点口部、客部、外舍部、绸部、日官部、都市部。都下有万家,分为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后部,统兵五百人。[16]五方各有方领一人,以达率为之;郡将三人,[17]以德率为之。方统兵一千二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18]城之内外民庶及馀小城,咸分(肄)〔隶〕焉。[19]

其衣服,男子略同于高丽。若朝拜祭祀,其冠两厢加翅,戎事则不。拜谒之礼,以两手据地为敬。妇人衣(以)〔似〕袍,[20]而袖微大。在室者,编发盘于首,后垂一道为饰;出嫁者,乃分为两道焉。兵有弓箭刀矟。俗重骑射,兼爱坟史。其秀异者,颇解属文。又解阴阳五行。用宋元嘉历,以建寅月为岁首。亦解医药卜筮占相之术。有投壶、樗蒲等杂戏,然尤尚奕棋。僧尼寺塔甚多,而无道士。赋税以布绢丝麻及米等,量岁丰俭,差等输之。其刑罚:反叛、退军及杀人者,斩;盗者,流,其赃两倍征之;妇人犯奸者,没入夫家为婢。婚娶之礼,略同华俗。父母及夫死者,三年治服;馀亲,则葬讫除之。土田下湿,气候温暖。五谷杂果菜蔬及酒醴肴馔药品之属,多同于内地。唯无駞驴骡羊鹅鸭等。其王以四仲之月,祭天及五帝之神。又每岁四祠其始祖仇台之庙。

自晋、宋、齐、梁据江左,后魏宅中原,并遣使称藩,兼受封拜。齐氏擅东夏,其王隆亦通使焉。隆死,子昌立。建德六年,齐灭,昌始遣使献方物。宣政元年,又遣使来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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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者,盘瓠之后。族类(番)〔蕃〕衍,[21]散处江、淮之间,汝、豫之郡。凭险作梗,世为寇乱。逮魏人失驭,其暴滋甚。有冉氏、向氏、田氏者,陬落尤盛。馀则大者万家,小者千户。更相崇树,僭称王侯,屯据三峡,断遏水路,荆、蜀行人,至有假道者。太祖略定伊、瀍,声教南被,诸蛮畏威,靡然向风矣。

大统五年,蔡阳蛮王鲁超明内属,以为南雍州刺史,仍世袭焉。十一年,蛮首梅勒特来贡其方物。寻而蛮帅田杜清及沔、汉诸蛮扰动,[22]大将军杨忠击破之。其后蛮帅杜青和自称巴州刺史,[23]以州入附。朝廷因其所称而授之。青和后遂反,攻围东梁州。其唐州蛮田鲁嘉亦叛,自号豫州伯。王雄、权景宣等前后讨平之。语在泉仲遵及景宣传。

魏废帝初,蛮酋樊舍举落内附,以为淮北三州诸军事、淮州刺史、淮安郡公。于谨等平江陵,诸蛮骚动,诏豆卢宁、蔡祐等讨破之。

魏恭帝二年,蛮酋宜民王田兴彦、北荆州刺史梅季昌等相继款附。以兴彦、季昌并为开府仪同三司,加季昌洛州刺史,赐爵石台县公。其后巴西人谯淹扇动群蛮,以附于梁。蛮帅向镇侯、向(日)〔白〕彪等应之。[24]向五子王又攻陷信州。田乌度、田都唐等抄断江路。文子荣复据荆州之汶阳郡,自称仁州刺史。并邻州刺史蒲微亦举兵逆命。诏田弘、贺若敦、潘招、李迁哲讨破之。语在敦及迁哲、(杨)〔阳〕雄等传。[25]

武成初,文州蛮叛,州选军讨定之。寻而冉令贤、向五子王等又攻陷白帝,杀开府杨长华,遂相率作乱。前后遣开府元契、赵刚等总兵出讨,虽颇剪其族类,而元恶未除。

天和元年,诏开府陆腾督王亮、司马裔等讨之。腾水陆俱进,次于汤口,先遣喻之。而令贤方增浚城池,严设捍御。遣其长子西黎、次子南王领其支属,于江南险要之地置立十城,远结涔阳蛮为其声援。令贤率其精卒,固守水逻城。腾乃总集将帅,谋其进趣。咸欲先取水逻,然后经略江南。腾言于众曰:“令贤内恃水逻金汤之险,外托涔阳辅车之援,兼复资粮充实,器械精新。以我悬军攻其严垒,脱一战不克,更成其气。不如顿军汤口,先取江南,剪其羽毛,然后进军水逻。此制胜之计也。”众皆然之。乃遣开府王亮率众渡江,旬日攻拔其八城,凶党奔散。获贼帅冉承公并生口三千人,降其部众一千户。遂简募骁勇,数道入攻水逻。路经石壁城。此城峻崄,四面壁立,故以名焉。唯有一小路,缘梯而上。蛮蜑以为峭绝,非兵众所行。腾被甲先登,众军继进,备经危阻,累月乃得旧路。[26]且腾先任隆州总管,雅知蛮帅冉伯犁、冉安西与令贤有隙。腾乃招诱伯犁等,结为父子,又多遗其金帛。伯犁等悦,遂为乡导。水逻侧又有石胜城者,亦是险要。令贤使兄子龙真据之。[27]腾又密诱龙真云,若平水逻,使其代令贤处。龙真大悦,密遣其子诣腾。腾乃厚加礼接,赐以金帛。蛮贪利既深,仍请立效。乃谓腾曰:“欲翻所据城,恐人力寡少。”腾许以三百兵助之。既而遣二千人衔枚夜进。龙真力不能御,遂平石胜城。晨至水逻,蛮众大溃,斩首万馀级,虏获一万口。令贤遁走,追而获之,并其子弟等皆斩之。司马裔又别下其二十馀城,获蛮帅冉三公等。腾乃积其骸骨于水逻城侧,为京观。后蛮蜑望见,辄大号哭。自此狼戾之心辍矣。

时向五子王据石默城,令其子宝胜据双城。水逻平后,频遣喻之,而五子王犹不从命。腾又遣王亮屯牢坪,司马裔屯双城以图之。腾虑双城孤峭,攻未易拔。贼若委城奔散,又难追讨。乃令诸军周回立栅,遏其走路。贼乃大骇。于是纵兵击破之,擒五子王于石默,获宝胜于双城,悉斩诸向首领,生擒万馀口。信州旧治白帝。腾更于刘备故宫城南,八阵之北,临江岸筑城,移置信州。又以巫县、信陵、秭归并是硖中要险,于是筑城置防,以为襟带焉。

天和六年,蛮渠冉祖喜、冉龙骧又反,诏大将军赵訚讨平之。自此群蛮慑息,不复为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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獠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卭、笮,川洞之间,在所皆有之。俗多不辨姓氏,又无名字,所生男女,唯以长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称阿謩、阿段,妇人阿夷、阿第之类,[28]皆其语之次第称谓也。喜则群聚,怒则相杀,虽父子兄弟,亦手刃之。递相掠卖,不避亲戚。被卖者号叫不服,逃窜避之,乃将买人指㧑捕逐,若追亡叛,获便缚之。但经被缚者,即服为贱隶,不敢更称良矣。俗畏鬼神,尤尚淫祀巫祝,至有卖其昆季妻孥尽者,乃自卖以祭祀焉。[29]往往推一酋帅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

自江左及中州递有巴、蜀,多恃险不宾。太祖平梁、益之后,令所在抚慰。其与华民杂居者,亦颇从赋役。然天性暴乱,旋至扰动。每岁命随近州镇出兵讨之,获其口以充贱隶,谓之为压獠焉。后有商旅往来者,亦资以为货,公卿逮于民庶之家,有獠口者多矣。

魏恭帝三年,陵州木笼獠反,诏开府陆腾讨破之,俘斩万五千人。保定二年,铁山獠又反,抄断江路。陆腾复攻拔其三城,虏获三千人,降其种三万落。语在腾传。

天和三年,梁州恒棱獠叛,总管长史赵文表讨之。军次巴州,文表欲率众径进。军吏等曰:“此獠旅拒日久,部众甚彊。讨之者皆四面攻之,以分其势。今若大军直进,不遣奇兵,恐并力于我,未可制胜。”文表曰:“往者既不能制之,今须别为进趣。若四面遣兵,则獠降走路绝,理当相率以死拒战。如从一道,则吾得示威恩,分遣使人以理晓谕。为恶者讨之,归善者抚之。善恶既分,易为经略。事有变通,奈何欲遵前辙也。”文表遂以此意遍令军中。时有从军熟獠,多与恒棱亲识,即以实报之。恒棱獠相与聚议,犹豫之间,文表军已至其界。獠中先有二路,一路稍平,一路极险。俄有生獠酋帅数人来见文表曰:“我恐官军不悉山川,请为乡导。”文表谓之曰:“此路宽平,不须导引,卿但先去,好慰谕子弟也。”乃遣之。文表谓其众曰:“向者,獠帅语吾从宽路而行,必当设伏要我。若从险路,出其不虞,獠众自离散矣。”于是勒兵从险道进,其有不通之处,随即治之。乘高而望,果见其伏兵。獠既失计,争携妻子,退保险要。文表顿军大蓬山下,示以祸福,遂相率来降。文表皆慰抚之,仍征其税租,无敢动者。后除文表为蓬州刺史,又大得獠和。

建德初,李晖为梁州总管,诸獠亦并从附。然其种类滋蔓,保据岩壑,依林走险,若履平地,虽屡加兵,弗可穷讨。性又无知,殆同禽兽,诸夷之中,最难以道义招怀者也。

宕昌羌[编辑]

宕昌羌者,其先盖三苗之胤。周时与庸、蜀、微、卢等八国从武王灭商。汉有先零、烧当等,世为边患。其地,东接中华,西通西域,南北数千里。姓别自为部落,各立酋帅,皆有地分,不相统摄。宕昌即其一也。俗皆土著,居有栋宇。其屋织犛牛尾及羖羊毛覆之。国无法令,又无徭赋。唯征伐之时,乃相屯聚;不然,则各事生业,不相往来。皆衣裘褐,牧养犛牛羊豕,以供其食。父子伯叔兄弟死者,即以其继母、世叔母、及嫂(姊妹)〔弟妇〕等为妻。[30]俗无文字,但候草木荣落,以记岁时。三年一相聚,杀牛羊以祭天。

有梁(勒)〔勤〕者,[31]世为酋帅,得羌豪心,乃自称王焉。其界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带)〔席〕水以南,[32]南北八百里。地多山阜,部众二万馀落。勤孙弥忽,始通使于后魏。太武因其所称而授之。

自弥忽至仚定九世,每修职贡不绝。后见两魏分隔,遂怀背诞。永熙末,仚定乃引吐谷浑寇金城。大统初,又率其种人入寇。诏行台赵贵督仪同侯莫陈顺等击破之。仚定惧,称藩请罪。太祖舍之,拜抚军将军。四年,以仚定为南洮州刺史、要安蕃王。[33]后改洮州为岷州,仍以仚定为刺史。是岁,秦州浊水羌反,州军讨平之。七年,仚定又举兵入寇。独孤信时镇陇右,诏信率众便讨之。军未至而仚定为其下所杀。信进兵破其馀党。朝廷方欲招怀殊俗,乃更以其弟弥定为宕昌王。[34]

十六年,弥定宗人獠甘袭夺其位,弥定来奔。先是,羌酋傍乞铁匆等因仚定反叛之际,遂拥众据渠林川,[35]与渭州民郑五丑扇动诸羌,阻兵逆命。至是诏大将军宇文贵、豆卢宁、凉州刺史史宁等率兵讨獠甘等,并擒斩之,纳弥定而还。语在贵等传。其后羌酋东念姐、巩廉俱和等反,大将军豆卢宁、王勇等前后讨平之。

保定初,弥定遣使献方物。三年,又遣使献生猛兽。四年,弥定寇洮州,总管李贤击走之。是岁,弥定又引吐谷浑寇石门戍,贤复破之。[36]高祖怒,诏大将军田弘讨灭之,以其地为宕州。

邓至羌[编辑]

邓至羌者,羌之别种也。有像舒治者,世为白水酋帅,自称王焉。其地北与宕昌相接,风俗物产亦与宕昌略同。自舒治至檐桁十一世。[37]魏恭帝元年,檐桁失国来奔,太祖令章武公导率兵送复之。

白兰[编辑]

白兰者,羌之别种也。其地东北接吐谷浑,西北至利模徒,南界那鄂,[38]风俗物产与宕昌略同。保定元年,遣使献犀甲铁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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氐者,西夷之别种。三代之际,盖自有君长,而世一朝见。故诗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也。汉武帝灭之,以其地为武都郡。自汧、渭抵于巴、蜀,种类实繁。汉末,有氐帅杨驹,始据仇池百顷,最为彊族。其后渐盛,乃自称王。至裔孙纂,为(符)〔苻〕坚所灭。[39]坚败,其族人定又自称王。定为乞伏干归所杀。定从弟盛,代有其国。世受魏氏封拜,亦通使于江左。然其种落分散,叛服不恒,陇、汉之间,屡被其害。

盛之苗裔曰集始,魏封为武兴王。集始死,子绍先立,遂僭称大号。魏将傅竖眼灭之,执绍先归诸京师,以其地为武兴镇。魏氏洛京未定,天下乱,绍先奔还武兴,复自立为王。太祖定秦、陇,绍先称藩,送妻子为质。大统元年,绍先请其妻女,太祖奏魏帝还之。绍先死,子辟邪立。四年,南岐州氐苻安寿反,攻陷武都,自号太白王。诏大都督侯莫陈顺与渭州刺史长孙澄讨破之。安寿以其众降。九年,清水氐酋李鼠仁据险作乱,氐帅梁道显叛攻南由,太祖遣典签赵昶慰谕之,鼠仁等相继归附。语在昶传。十一年,于武兴置东益州,以辟邪为刺史。十五年,安夷氐复叛,赵昶时为郡守,收其首逆者二十馀人斩之,馀众乃定。于是以昶行南秦州事。氐帅盖闹等相率作乱,闹据北谷,其党覃洛聚洮中,杨兴德、苻双围平氐城,姜樊哙乱武阶,西结宕昌羌獠甘,共推盖闹为主。昶分道遣使宣示祸福,然后出兵讨之,擒盖闹,散其馀党。兴州叛氐复侵逼南岐州,刺史叱罗协遣使告急,昶率兵赴救,又大破之。

先是,氐首杨法深据阴平自称〔王〕,亦盛之苗裔也。[40]魏孝昌中,举众内附。自是职贡不绝。废帝元年,以法深为黎州刺史。二年,杨辟邪据州反,群氐复与同逆。诏叱罗协与赵昶讨平之。太祖乃以大将军宇文贵为大都督、六州诸军事、兴州刺史。贵威名先著,群氐颇畏服之。是岁,杨法深从尉迟迥平蜀,军回,法深旋镇。寻与其种人杨崇集、杨陈侳各拥其众,递相攻讨。赵昶时督成武沙三州诸军事、成州刺史,[41]遣使和解之。法深等从命。乃分其部落,更置州郡以处之。

魏恭帝末,武兴氐反,围利州。凤州固道氐魏天王等亦聚众响应。大将军豆卢宁等讨平之。

世宗时,兴州人(叚)〔段〕吒及下辩、柏树二县民反,[42]相率破兰皋戍。氐酋姜多复率厨中氐、蜀攻陷落丛郡以应之。赵昶率众讨平二县,并斩段吒。而阴平、卢北二郡氐复往往屯聚,[43]与厨中相应。昶乃简择精骑,出其不意,径入厨中。至大竹坪,连破七栅,诛其渠率,二郡并降。及昶还,厨中主氐复为寇掠。[44]昶又遣仪同刘崇义、宇文琦率兵入厨中讨之,大破氐众,斩姜多及苻肆王等。于是群氐并平。及王谦举兵,沙州氐帅开府杨永安又据州应谦,大将军达奚儒讨平之。

稽胡[编辑]

稽胡一曰步落稽,盖匈奴别种,刘元海五部之苗裔也。或云山戎赤狄之后。自离石以西,安定以东,方七八百里,居山谷间,种落繁炽。其俗土著,亦知种田。地少桑蚕,多麻布。其丈夫衣服及死亡殡葬,与中夏略同。[45]妇人则多贯蜃贝以为耳及颈饰。又与华民错居,其渠帅颇识文字。然语类夷狄,因译乃通。蹲踞无礼,贪而忍害。俗好淫秽,处女尤甚。将嫁之夕,方与淫者叙离,夫氏闻之,以多为贵。既嫁之后,颇亦防闲,有犯奸者,随事惩罚。又兄弟死,皆纳其妻。虽分统郡县,列于编户,然轻其徭赋,有异齐民。山谷阻深者,又未尽役属。而凶悍恃险,数为寇乱。

魏孝昌中,有刘蠡升者,居云阳谷,自称天子,立年号,署百官。属魏氏政乱,力不能讨。蠡升遂分遣部众,抄掠居民,汾、晋之间,略无宁岁。齐神武迁邺后,始密图之。伪许以女妻蠡升太子,蠡升信之,遂遣其子诣邺。齐神武厚为之礼,缓以婚期。蠡升既恃和亲,不为之备。大统元年三月,齐神武潜师袭之。蠡升率轻骑出外征兵,为其北部王所杀,斩首送于齐神武。其众复立蠡升第三子南海王为主,率兵拒战。齐神武击灭之,获其伪主,及其弟西海王,并皇后夫人王公以下四百馀人,归于邺。

居河西者,多恃险不宾。时方与齐神武争衡,未遑经略。太祖乃遣黄门郎杨(忠)〔𢷋〕就安抚之。[46]五年,黑水部众先叛。七年,别帅夏州刺史刘平伏又据上郡反。自是北山诸部,连岁寇暴。太祖前后遣李远、于谨、侯莫陈崇、李弼等相继讨平之。武成初,延州稽胡郝阿保、郝狼皮率其种人附于齐氏。阿保自署丞相,狼皮自署柱国,并与其别部刘桑德共为影响。[47]柱国豆卢宁督诸军与延州刺史高琳击破之。二年,狼皮等馀党复叛。诏大将军韩(杲)〔果〕讨之,[48]俘斩甚众。

保定中,离石生胡数寇汾北,勋州刺史韦孝宽于险要筑城,置兵粮,以遏其路。及杨忠与突厥伐齐,稽胡等复怀旅拒,不供粮饩。忠乃诈其酋帅,云与突厥欲回兵讨之。酋帅等惧,乃相率供馈焉。语在忠传。其后丹州、绥州、银州等部内诸胡,与蒲川别帅郝三郎等又频年逆命。复诏达奚震、辛威、于寔等前后穷讨,散其种落。天和二年,延州总管宇文盛率众城银州,稽胡白郁久同、乔是罗等欲邀袭盛军,盛并讨斩之。又破其别帅乔三勿同等。五年,开府刘雄出绥州,巡检北边,川路稽胡帅乔白郎、乔素勿同等度河逆战,[49]雄复破之。

建德五年,高祖败齐师于晋州,乘胜逐北,齐人所弃甲仗,未暇收敛,稽胡乘闲窃出,并盗而有之。乃立蠡升孙没铎为主,号圣武皇帝,年曰石平。六年,高祖定东夏,将讨之,议欲穷其巢穴。齐王宪以为种类既多,又山谷阻绝,王师一举,未可尽除。且当剪其魁首,馀加慰抚。高祖然之,乃以宪为行军元帅,督行军总管赵王招、谯王俭、滕王逌等讨之。宪军次马邑,乃分道俱进。没铎遣其党天柱守河东,又遣其大帅穆支据河西,[50]规欲分守险要,掎角宪军。宪命谯王俭攻天柱,滕王逌击穆支,并破之,斩首万馀级。赵王招又擒没铎,馀众尽降。

宣政元年,汾州稽胡帅刘受罗千复反,[51]越王盛督诸军讨擒之。自是寇盗颇息。

库莫奚[编辑]

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五曰室得。每部置俟(斥)〔斤〕一人。[52]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役属于突厥,而数与契丹相攻。虏获财畜,因而行赏。死者则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大统五年,遣使献其方物。

史臣曰 史臣曰:凡民肖形天地,禀灵阴阳,愚智本于自然,刚柔系于水土。故雨露所会,风流所通,九川为纪,五岳作镇,此之谓诸夏。生其地者,则仁义出焉。昧谷、嵎夷、孤竹、北户,限以丹徼紫塞,隔以沧海交河,此之谓荒裔。感其气者,则凶德成焉。若夫九夷八狄,种落繁炽;七戎六蛮,充牣边鄙。虽风土殊俗,嗜欲不同,至于贪而无厌,狠而好乱,彊则旅拒,弱则稽服,其揆一也。斯盖天之所命,使其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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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犬马既来 北史卷九四“犬”作“天”。二张皆以为当从北史作“天”。按“天马”见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汉书卷九六西域传,且汉武帝有天马俫之歌,作“天”是。
  2. 声名遐洎 宋本“名”作“明”。张元济云:“‘昭其声也’‘昭其明也’按见左传桓二年‘声明’二字可通。”
  3. 土于纥斗骨城 北史殿本卷九四高丽传作“纥升滑城”,北史百衲本、魏书卷一00高句丽传、通典卷一八六高句丽条、册府卷九五六一一二四二页都作“纥升骨城”。按“骨”“滑”同音。“升”“斗”隶书常相混,不知孰是。
  4. 其孙莫来渐盛 魏书本传称“朱蒙死,闾达代立;闾达死,子如栗代立;如栗死,子莫来代立”。隋书卷八一高丽传亦以莫来为闾达孙,则是朱蒙曾孙。北史本传百衲本、殿本缺闾达一代,则莫来为朱蒙孙,与周书同,而局本却又有“闾达”,疑据魏书补。
  5. 意俟奢 隋书本传作“意侯奢”,北史作“竟侯奢”。
  6. 白韦带 隋书、北史本传作“素皮带”。
  7. 其冠曰骨苏 北史本传倒作“苏骨”。
  8. 乃至同川而浴共室而寝 隋书、北史本传“乃至”作“父子”。
  9. 一曰登高神 北史本传倒作“高登神”。
  10. 左平五人 通典卷一八五百济条“左平”作“左率”。
  11. 达率三十人 隋书卷八一百济传“达”作“大”。
  12. 捍率五品 隋书本传殿本“捍”作“杆”,隋书百衲本、北史卷九四百济传作“杅”。
  13. (李)〔季〕德十品 宋本、南本及北史本传、通典卷一八五、册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五页“李”都作“季”,今据改。
  14. 克虞十六品 隋书、北史本传“克”作“克”。册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五页作“克虞”,注云:“一作丧虞。”
  15. 后官部 北史本传、册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五页“官”作“宫”,疑是。
  16. 统兵五百人 北史本传作:“部有五巷,士庶居(马)〔焉〕,部统兵五百人。”按本条“统”上当有“部”字。
  17. 郡将三人 隋书、北史本传上有“方有十郡”四字。周书无此四字,语意不完,疑误脱。
  18. 方统兵一千二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北史本传、册府卷九六二一一三一五页无“方”字。按无“方”字,则是指郡将所统兵。
  19. 咸分(肄)〔隶〕焉 北史本传、通典卷一八五“肄”作“隶”,是,今据改。
  20. 妇人衣(以)〔似〕袍 北史本传、通典卷一八五“以”作“似”,是,今据改。
  21. 族类(番)〔蕃〕衍 宋本“番”作“蕃”。张森楷云:“‘番’当作‘蕃’,‘番’字无义。”按张说是,今据改。
  22. 寻而蛮帅田杜清及沔汉诸蛮扰动 卷一九杨忠传作“日柱清”,卷二七厍狄昌传作“田社清”,北史卷九五蛮传作“田杜青和”。按杨忠传“日”是“田”之讹,“柱”“社”“杜”形近,不知孰是,北史多“和”字,乃涉下“杜青和”而衍。
  23. 其后蛮帅杜青和自称巴州刺史 汲本、局本及卷四四泉企附子仲遵传、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寇奉叔墓志图版三六二“青”作“清”。王氏十七史商榷卷六八云:“杜青和与上田杜青和自是一人,二者必有一误。”按卷一九杨忠传称:“及东魏围颍川,蛮帅(日)〔田〕柱清据险为乱,”应是豫州蛮。杜青和自称巴州刺史,攻围东梁州,地在今陕西南部之安康、洵阳,相去甚远。王说非。
  24. 蛮帅向镇侯向(日)〔白〕彪 卷二八贺若敦传、册府卷九八四一一五五九页“日”作“白”,北史本传作“向白虎”。按“日”是“白”之讹,今据改。疑本名“白虎”,避唐讳改“虎”作“彪”,北史乃后人回改。
  25. 语在敦及迁哲(杨)〔阳〕雄等传 按杨雄乃杨绍子,附见卷二九杨绍传,隋书卷四三有专传,不载其事,且名辈也较晚。“杨”乃“阳”之讹,事见卷四四本传,今据改。
  26. 累月乃得旧路 北史本传、册府卷九八四一一五五九页“月”作“日”,疑是。
  27. 令贤使兄子龙真据之 北史本传“兄子”作“其兄”,册府卷九八四一一五五九页作“其兄子”。
  28. 妇人阿夷阿第之类 魏书卷一0一、北史卷九五僚传、通典卷一八七僚条、册府卷九六0一一二九四页“第”都作“等”,疑作“第”误。
  29. 乃自卖以祭祀焉 宋本“祭祀”作“祭祭”。魏书、北史、通志本传,通典卷一八七,册府卷九六0一一二九四页作“供祭”。按文义作“供祭”较长。疑宋本误“供”作“祭”,后人以“祭祭”不可通,改下“祭”字作“祀”,不知误在上“祭”字。
  30. 父子伯叔兄弟死者即以其继母世叔母及嫂(姊妹)〔弟妇〕等为妻 宋本“姊”作“弟”。魏书卷一0一、北史卷九六宕昌羌传“姊妹”作“弟妇”。册府卷九六一一一三0五页作“即以其继母、世叔母及兄弟妇、子妇为妻”。今据魏书、北史改。
  31. 有梁(勒)〔勤〕者 宋本及通典卷一九0“勒”作“勤”。魏书卷一0一、北史卷九六宕昌羌传作“懃”。“勒”字误,今据改。
  32. (带)〔席〕水以南 魏书、北史本传“带”作“廗”。通典卷一九0作“席”,注云:“席水在今天水上邽县。”按魏书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秦州天水郡上封县即上邽,避魏讳改下云:“有席水。”水经注卷一七渭水流经上邽东,有籍水入渭,当即此水。别有曾席水入藉水,乃是小水,不会在地形志特别注出。“廗”是“席”之讹,又讹作“带”,今据改。
  33. 以仚定为南洮州刺史要安蕃王 周书卷一六、北史卷六一独孤信传“要安”作“赤水”。
  34. 乃更以其弟弥定为宕昌王 梁书局本卷五四宕昌传云:“弥博死,子弥泰立。大同十年,复授以父爵位。”按大同十年即西魏大统十年五四四年,则此弥博即仚定,弥泰即弥定,但名既不同,周书作“弟”,梁书作“子”也不同。通鉴卷一五八四九0七页亦作“弥定”,考异云:“梁帝纪作‘弥泰’,今从典略。”
  35. 遂拥众据渠林川 卷一九宇文贵传、册府卷二九一三四二五页“林”作“株”。
  36. 四年弥定寇洮州总管李贤击走之是岁弥定又引吐谷浑寇石门戍贤复破之 按卷二五李贤传,事在保定五年五六五年
  37. 自舒治至檐桁十一世 通典卷一九0邓至条,“檐桁”作“担术”。
  38. 西北至利模徒南界那鄂 通典卷一九0白兰条作“西至叱利摸徒,南界郡鄂”。北史卷九六白兰传无“至”字,“模”作“摸”。
  39. 至裔孙纂为(符)〔苻〕坚所灭 局本及魏书卷一0一、北史卷九六氐传“符”作“苻”。按苻坚之姓从艸,不待辩,但局本外诸本都作“符”,故不迳改。本传下文“符安寿”、“符双”据局本迳改,不再出校记。
  40. 先是氐首杨法深据阴平自称〔王〕亦盛之苗裔也 宋本及北史卷九六氐传“称”下有“王”字。按梁书卷三武帝纪大同元年十二月:“阴平王杨法深进号骠骑将军”,是称王之证。今据补。
  41. 赵昶时督成武沙三州诸军事成州刺史 卷三三赵昶传称“拜武州刺史”。
  42. 兴州人(叚)〔段〕吒及下辩柏树二县民反 局本及北史卷九六氐传“叚”作“段”,是,今据改。下“叚吒”迳改,不出校记。
  43. 而阴平卢北二郡氐复往往屯聚 北史本传“卢北”作“葭芦”。按卢北郡见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武都郡长松县条。杨氏考证卷二云:“旧唐志作芦北,是。寰宇记:卷一三四文州曲水县条‘芦北故城在县东北按检寰宇记无“北”字五十二里,因葭芦镇为名。’按周书明帝纪卷四二年三月以‘葭芦郡置文州’。疑芦北即葭芦,非有二郡。”
  44. 厨中主氐复为寇掠 北史“主”作“生”,较长。
  45. 地少桑蚕多麻布其丈夫衣服及死亡殡葬与中夏略同 北史卷九六稽胡传、通典卷一九七稽胡条“多”下有“衣”字。通典“其丈夫衣服及”作“其丈夫服皮”。
  46. 太祖乃遣黄门郎杨(忠)〔𢷋〕就安抚之 北史作“黄门侍郎杨㯹”。“㯹”当作“𢷋”。按事见卷三四杨𢷋传,这里作“杨忠”误,今据改。
  47. 并与其别部刘桑德共为影响 通典卷一九七“桑”作“素”。
  48. 诏大将军韩(杲)〔果〕讨之 局本及北史本传“杲”作“果”。按事见卷二七韩果传,今据改。
  49. 川路稽胡帅乔白郎乔素勿同等度河逆战 北史本传但作“白郎”,无“乔”字。按“白”也是稽胡姓,未知孰是。
  50. 又遣其大帅穆支据河西 卷一三滕王逌传“支”作“友”。
  51. 汾州稽胡刘受罗千复反 册府明本卷九八四一一五六0页作“刘受逻干”,宋本册府同周书。按“罗”“逻”同音通用,“千”疑当作“干”。参卷七校记第二条。
  52. 每部置俟(斥)〔斤〕一人 张森楷云:“各传并作‘俟斤’,疑‘斥’字误。”按通典卷二00厍莫奚条、册府卷九五六一一二五四页、御览卷八0一三五五六页正作“俟斤”,今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