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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张说修国史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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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张说修国史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8

肇有书契,是兴简册,所以彰乎得失,示以劝惩。非夫详而有体,辨而不华,含阳秋之蕴,总坟诰之赜,岂能光我司典,崇其立言。右羽林军将军摄御史大夫权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持节天兵军节度大使燕国公张说,多识前志,学于旧史,文成微婉,词润金石。谅可以昭振风雅,光扬轨训,可兼修国史,仍赍史本就并州修撰。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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