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魏王泰祭尚书虞世南手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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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魏王泰祭尚书虞世南手敕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09

虞世南与我,犹一体也,拾遗补过,无日暂忘。当代名臣,人伦准的,吾有小失,必犯颜而诤之。今其云亡,石渠东观之中,无复人矣,痛惜岂可言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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