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书·乐志》曰:‘景龙三年,中宗亲祀昊天上帝:降神用《豫和》,皇帝行用《太和》,登歌用《肃和》,迎俎用《雍和》,酌献用《福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武舞作用《凯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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