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2020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2020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商电函﹝2020﹞324号 2020年9月1日 发布机关: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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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2020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商电函﹝2020﹞324号为进一步优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布局,提高示范创建水平,更好发挥其在培育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激励新技术应用、促进模式业态创新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创业就业、促进精准扶贫和消费升级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商务部根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办法》,对现有112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推荐的59家其他优秀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经综合考量,通过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增补万香国际创新港等15家优秀电子商务园区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顺应后疫情时期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指导和推动示范基地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通过召开片会、编写案例集和组织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经验交流,促进示范基地跨区域协作,实现共建共赢、区域协调发展;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大型知名电商企业和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入驻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进和培养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产供销各环节企业和相关服务业集聚发展;要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指导示范基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机制,帮助小微电商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综合评价配套制度,充分运用好综合评价结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后、问题较多的示范基地,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商务部将加大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分类指导和动态调整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努力把示范基地打造成电商产业新高地、大众创业新基地、创新发展新典范,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各地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向我部(电子商务司)反馈。
附件:商务部2020年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商务部
2020年9月1日
附件
1.万香国际创新港
2.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3.中国东海水晶城
4.无锡市新吴区旺庄科技创业发展中心
5.义乌陆港电商小镇
6.石狮市青创城国际网批中心
7.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
8.菏泽天华电商产业园
9.山东方达电子商务园
10.山东凤凰山电子商务产业园
11.鄂州葛店中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2.宜昌和艺电子商务产业园
13.汕头宝奥城电子商务园区
14.秀山(武陵)现代物流园区
15.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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