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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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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1993〕147号
1993年10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1993〕147号

 

机械工业部:

你部《关于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和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体制有关问题的请示》(机械办〔1993〕4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原授权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总公司)的汽车行业管理职能收归你部,按你部“三定”方案执行。

二、中国汽车报社、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及中国汽车工程咨询公司三个单位,由你部管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挂靠在你部。

三、中汽总公司名称保持不变,视同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仍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

四、中汽总公司原有干部的级别不变,公司领导班子按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报批。

五、武汉工学院、重庆汽车研究所、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等事业单位,仍由中汽总公司管理,其事业费按原拨款比例不变,国拨基本建设费的拨款渠道不变。

六、实行政企分开后,中汽总公司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内部改革开放的力度,全方位转换经营机制,把公司建设成为一个以追求最佳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经济实体。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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