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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菜篮子” 和粮棉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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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菜篮子” 和粮棉油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4〕23号
1994年4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菜篮子”

和粮棉油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对于“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当前,全国“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潜伏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迈出更大步伐的一年,能否使“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将直接关系到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切实加强“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快生产基地建设

  保证“菜篮子”产品和粮棉油供给的基础在于发展生产。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要树立大生产观念,要在增强必要的自给能力的同时,组织好地区间的协作,互利互惠,联合开发建设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以保证市场的均衡供应。对于“菜篮子”和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各地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投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生产水平,加快建设步伐。中央已经确定的扶持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坚决贯彻、落实,重点是落实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和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的政策和措施。各地要确保完成棉花种植计划和棉花收购任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力争今年粮棉增产。蔬菜生产要坚持“郊区为主、农区为辅、外埠调剂”的方针,以“菜园子”保“菜篮子”;要恢复和扩大菜田面积,坚决制止滥占菜地,如确需占用,也要先补后占,占1公顷要补1.5公顷以上;要认真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去年全国“菜篮子工程”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八五 ”期间扶持“菜篮子”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落实。主要包括:

  (一)财政扶持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基金中每年安排的1500万元“菜篮子工程”专款(有偿、无偿各一半) ;财政支农资金中每年安排的农村水产补助资金3400万元;“丰收计划”专项拨款用于“菜篮子”建设的部分;中央财政安排的瘦肉型猪基地资金1000万元;名特优农产品专项资金1500万元。

  (二)信贷支持项目。畜禽基地建设贷款6000万元;饲料工业技术改造贷款5000万元;饲料工业基建“拨改贷”每年按7100万元列入国家计划,由有关部门安排;“八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贷款7亿元,其中在车、船 、飞机购置贷款中安排5亿元,“拨改贷”资金2亿元;信贷部门用于“菜篮子”基地建设的贷款规模要逐年有所增加。

  (三)物资扶持项目。秸秆氨化养牛的尿素、大棚生产用的塑料薄膜、渔业生产用的柴油、全国五大蔬菜基地用化肥、饲料工业生产用化肥,要列入国家计划,保证供应。

  二、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

  要重视市场建设,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贸市场与零售商业相结合的市场网络和商品大流通的格局,形成总量平衡、物流畅通、经营灵活的运行机制。目前,全国已建起不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但总的来看还是很不够的。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对现有的批发市场进行改造、扩建和完善。今后几年要在重点产区和重点城市建立若干个全国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各地要新建一些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通过建设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相结合的批发市场网络,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今明两年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贴息贷款1亿元,用于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每批贴息3年,具体基建规模和贷款规模由国内贸易部商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落实。各级政府要重视运输、贮存、保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今明两年每年安排一定的贷款用于蔬菜恒温库、周转库和南菜北运铁路转运站建设,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各级政府要特别重视加强市场管理。农副产品尤其是“菜篮子”产品,是极为重要的民生商品、敏感商品 ,单靠市场自发调节很难稳定。越是放开搞活,越是要加强市场管理。要认真解决市场交易制度不规范、秩序混乱以及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等问题。对于那些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作假、坑蒙拐骗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以及车匪路霸等,要严厉打击。工商、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使市场交易秩序尽快有所好转并长期保持下去。要减少流通环节,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真正得益。

  三、建立和掌握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

  当前主要抓好三件事:

  (一)建立粮、棉、油、肉、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专项储备制度。建立农副产品储备,实行旺吞淡吐,是调控市场、平衡供求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手段。要尽快把中央和地方的粮、棉、油、肉、糖储备制度建立起来,进一步完善储备管理、使用办法,把政策性储备和经营性周转库存分开。“八五”期间已确定的支持建立肉、糖储备制度的政策,要认真落实。主要包括:按照国发〔1991〕61号文件规定,糖奖粮补贴2.35亿元,由中央全额用于国家储备糖库建设;继续完善中央和省(区、市)两级猪肉储备制度,国家储备肉15万吨,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按实际结算;国家储备食糖160万吨,费用由中央财政垫付。国家棉花储备体系建设,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作出规划,统筹研究解决。

  (二)建立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要把中央和地方减下来的粮、肉、菜等专项补贴全额用于建立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还要从其他方面筹集一些资金,充实风险基金,形成一定的规模。粮食风险基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集,粮价放开后减少的财政补贴,不得挪作它用,要全部用于建立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在3年内减下的扶持生猪生产“议转平”饲料差价款3.83亿元,要全部转为中央副食品风险基金,今年按1.28亿元安排,其余2.55亿元继续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生猪产销一体化和种猪场;副食品价格放开后地方财政对副食品企业减少的亏损补贴,要全部转为地方生猪、蔬菜等副食品风险基金,已收回或挪用的必须恢复。各地及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把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建立起来,保证各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形成一种机制,滚动使用,不断有所增加。

  (三)建立农副产品市场监控体系,强化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商业、粮食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把监控市场、平抑物价作为一项日常管理工作;国有商业、粮食企业要在农副产品的市场调控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

  四、关于粮棉购销与价格政策

  粮棉收购价格既要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要考虑整个市场物价的稳定。要进一步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把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继续实行棉花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的政策(良繁区的棉花委托良种棉加工厂收购)。要积极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规范的棉花市场的方案。要统筹安排棉花资源,有关部门要协同组织好棉花的调运和供应,保证重点需要。纺织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管理,改进工艺,增加花色品种,提高经济效益,努力消化因棉花提价增加的成本开支。

  五、关于税收优惠政策

  对粮棉和副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对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批发粮、棉、油、饲料、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征收增值税后增加的税负实行退税,增收多少退多少,即收即退,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具体落实。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财税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对国有粮食、副食品经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的扶持措施。

  粮、棉、油、糖及化肥、农药等今年都要适当进口,增强国家和地方吞吐调剂的物质基础。为保持进口价格与国内价格大体一致,汇率并轨后对这些进口商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口管理要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对外,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一协调。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头等大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每年要对粮、棉、油、肉、菜、糖、水产品等作出辖区内总量平衡的计划,对如何综合平衡要有一套完整的方案和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要明确一条基本责任:“菜篮子”产品和粮油供需平衡的责任在各省市,省长、市长对这几大产品的供需平衡要负责,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政府要负总责,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决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抓。要把“菜篮子”工作列入市长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市长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凡是由于不落实风险基金、不建立储备制度致使供需平衡出了问题的,要追究省长和市长的责任。中央各有关部委也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好工作。

                             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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