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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将禄丰县琚家营村划归安宁县管辖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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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将禄丰县琚家营村
划归安宁县管辖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1980年9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〇年/第十五号

你省云政发〔1980〕163号请示报告收悉。国务院同意将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土官公社指挥营大队的琚家营村三个生产队划归昆明市安宁县管辖。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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