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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设立黔江地区给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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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设立黔江地区给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8〕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年5月18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24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88年第24号

你省1988年3月12日《关于设立四川省黔江地区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黔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从涪陵地区划出,单独设立黔江地区。地区行政公署驻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联合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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