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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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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国函〔1987〕172号
1987年10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

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国函〔1987〕17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临安西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划拨土地的审查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亩,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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