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内蒙古阿日哈沙特等三个口岸的批复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内蒙古阿日哈沙特等三个口岸的批复
国函〔1992〕25号
1992年3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内蒙古

阿日哈沙特等三个口岸的批复

国函〔1992〕2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开通中蒙边境阿日哈沙特、珠恩嘎达布其、甘其毛道三个口岸的请示》(内政发〔1991〕58号)和《关于我区新辟口岸联检单位增加编制及口岸设施建设方案的报告》(内政发〔1991〕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日哈沙特、珠恩嘎达布其、甘其毛道作为季节性口岸对外开放。

二、联检场地及增加人员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的投资和开办费,由你区解决,检查检验单位业务用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一日

(本文有删减)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