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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县设立萧山市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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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县设立萧山市给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函〔1987〕186号
1987年11月27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年/第30号

你省1987年5月26日《关于要求撤销萧山县设立萧山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萧山县,设立萧山市(县级),以原萧山县的行政区域为萧山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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