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的批复 国函〔2010〕1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0年11月26日 |
收录于《襄阳年鉴2010》 |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襄樊市名恢复为襄阳市的请示》(鄂政文〔2008〕71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你省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勤俭节约,降低更名成本,确保更名工作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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