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阜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阜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2〕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年4月27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1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1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阜新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1〕3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阜新市细河区的韩家店镇和西苑街道的王营矿居委会划归阜新市海州区管辖,水泉镇划归阜新市太平区管辖,长营子镇划归阜新市新邱区管辖。

  二、将海州区的东苑街道,新兴街道的辽工大、新荣、怡静园3个居委会,和平街道的花园、民族、中学、东风、园丁5个居委会,西山街道的兴工、西环、育新、电工、丹阳、新建、四合、四保、局北、煤校10个居委会划归细河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