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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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的批复
国函〔2002〕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年6月18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22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2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铜川市耀县撤县设区的请示》(陕政字〔2002〕13号)收悉。同意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以原耀县的行政区域为耀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耀州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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