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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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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批复
国函〔1986〕140号
1986年10月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国家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的批复

国函〔1986〕140号

卫生部:

你部一九八六年八月十八日《关于国家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的请示》收悉。同意国家中医管理局设立办公室、医政司、教育司、科学技术司、计划财务司。

国务院                

一九八六年十月七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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