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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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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国函〔1986〕72号
1986年5月3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
海口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国函〔1986〕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关于海口市升为地级市建制问题的请示》收悉。同意海口市升为地级市。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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