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广州至九龙间增开第四班直通客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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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广州至九龙间增开第四班直通客车的批复 国函〔1986〕13号 1986年1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广州至九龙间增开
第四班直通客车的批复
国函〔1986〕1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粤府〔1985〕92号文收悉。为适应广州至九龙间客流量日益增长的需要,国务院同意增开广州至九龙间第四班直通客车。检查检验单位的办公、生话设施所需投资,由国家补助一百万元,铁道部解决一百万元,广东省解决五十万元,共计二百五十万元。检查检验单位的编制不再增加。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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