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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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国函〔2004〕30号 2004年4月2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废止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国函〔2004〕30号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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